彭泽县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法院审委会

彭泽县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法院审委会

为贯彻落实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8月23日,彭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向正荣列席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审委会上,向正荣检察长全面听取了承办法官对案情的介绍后,就会议争议焦点问题,从案件事实、证据采信及法律适用等方面发表了列席意见,为案件准确定罪量刑提供参考。大家在认真讨论中统一了认识。

彭泽县人民法院院长甘新宏指出,邀请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对加强审判监督,优化审判质量,提升审判效果,实现法检两家对重大疑难案件在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良性沟通,共同打击犯罪,维护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要长期坚持这项制度。

彭泽县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法院审委会

向正荣检察长提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也是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之一,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既有利于双方相互学习、分工配合,也有助于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彭泽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这项监督职能,努力在转变理念、制度落实、提升监督质效上下功夫,推动实现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常态化。

(彭泽县人民检察院 段凯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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