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以制度建設爲抓手 提升監督執紀問責能力

日前,山丹縣紀委監委組織力量編印了《山丹縣紀檢監察機關常用執紀執法制度法規》和《山丹縣紀委監委執紀監督監察工作制度彙編》,配發至縣鄉紀檢監察機構和執紀審查一線人員手中,著力規範監督執紀工作。

今年以來,該縣紀委監委把加強制度建設作為當前提升紀檢監察工作的一項重要抓手,對現行政策、文件、規章、制度進行了整理、歸納和彙總。《山丹縣紀檢監察機關常用執紀執法制度法規》分為上下兩冊,上冊涵蓋常用黨紀政紀制度46項,下冊包含常用法律法規制度69項。《山丹縣紀委監委執紀監督監察工作制度彙編》收錄常用執紀監督制度39項。同時,進一步制定完善了機關幹部學習制度、請銷假制度、公文辦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等9項內控管理制度。

“各項制度的建立完善,切實滿足了工作需要,進一步規範了工作程序,降低了各環節的風險,為我縣紀檢監察工作走上標準化、規範化的軌道奠定了基礎。”該縣紀委監委負責人表示。(趙衛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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