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礙紀委監委執紀審查 尋釁滋事拘役六個月

妨礙紀委監委執紀審查 尋釁滋事拘役六個月

2018年4月13日17時許,巴林右旗紀委監委兩名工作人員到索博日嘎鎮和碩滿哈嘎查三組圖門格日樂家調查走訪,圖門格日樂在外飲酒回來後,向工作人員敘述了包工頭住用其房屋未給付租金的事情,工作人員告知債務糾紛非本部門工作管轄,欲離開時遭到圖門格日樂的阻攔,並毆打其中一名工作人員。兩名工作人員開車離開時,圖門格日樂駕駛轎車將工作人員車輛攔截在其家門口,當兩名工作人員步行離開時,圖門格日樂手執耙子跟隨其後並擲向兩名工作人員。

案發後,經公安機關偵查,被告人圖門格日樂被審查歸案。2018年7月3日,巴林右旗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六十七條第三款之規定,作出如下判決:被告人圖門格日樂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拘役六個月。

當下,黨和政府正以“壯士斷腕”的決心和“零容忍”的態度掀起一場前所未有的反腐鬥爭,這更加需要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形成一個全民參與反腐的格局,做到反腐“上無禁區、下無死角、外無空白”。針對此類情況,巴林右旗紀委監委明確表示,對於妨礙紀委監委辦案事件,會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嚴肅處理,涉嫌違法的,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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