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購和微商要涼?國家正式出手了!

韓國化妝品、澳洲奶粉、日本的馬桶蓋,朋友圈裡的歐美、泰國代購,明年起還能照常代購麼?答案是:以後會受到嚴格監管,一旦違規最高罰款200萬!

因為新規來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將明年1月1日正式實施!

代購和微商要涼?國家正式出手了!

《電商法》的落地,不僅使電商行業的發展終於迎來了“有法可依”的時代,也必將帶來這個行業的格局變化。誰會在未來受益?誰又將在未來被淘汰?

以後怎麼管理代購和微商?

1、必須進行登記

代購和微商要涼?國家正式出手了!

除了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外,都必須依法進行登記辦理營業執照!否則將面臨最高1萬元的罰款!

2、必須依法納稅

代購和微商要涼?國家正式出手了!

3、微商納入電商經營者範疇,消費者維權有法可依

電子商務法規定,本法所稱電子商務經營者,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包括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絡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據業內人士介紹,其中,前兩類是大家所熟知的,也是最典型的電商經營者的表現形式。第三類是二審後新增的一類經營者。

“微商作為電子商務經營者在法律上被明確,相應地就要承擔起對應的義務與責任,這將為消費者維權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據。”雖然“微商”並非法律專業術語,但在實踐中確實大量存在,是移動互聯網時代電子商務的新型表現形式之一,其經營者理應屬於電商經營者範疇,微商與買家直接溝通時使用的微信則屬於其他網絡服務。

《電子商務法》將怎麼影響你我的生活?

1、擅自刪差評?不允許

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記得刪除消費者對其平臺內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的評價。——《電子商務法》

2、刷好評?不允許

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入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電子商務法》

3、“雙十一”快遞無限延期?不行

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按照承諾或者與消費者約定的方式。實現向消費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務。並承擔商品運輸中的風險和責任。但是消費者另行選擇快遞物流服務提供者的除外。——《電子商務法》

4、電子支付出現問題?服務提供者承擔賠償責任

電子支付服務提供者提供電子支付服務。不符合國家有關支付安全管理要求造成用戶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電子商務法》

5、網購假貨?乘網約車人身財產被侵害?最高罰款200萬元

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對平臺那經營者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未採取必要措施。或者對平臺那經營者未盡到資質資格審核義務,或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責令限期改正。出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並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電子商務法》

6、不得無故拒退押金

電子商務經營者按照約定向消費者收取押金的,應當明示押金退還的方式、程序,不得對押金退還設置不合理條件。消費者申請退還押金,符合押金退還條件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及時退還。——《電子商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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