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教授談:魯山初中生強姦,檢察官介入冰釋前嫌案 解氣!

清華大學教授談:魯山初中生強姦,檢察官介入冰釋前嫌案 解氣!

近日,魯山檢察院公佈兩則“喜報”引起社會譁然,刷新不少網友三觀,在“故意殺人獲諒解返校上學”後一起“未成年強姦案”再次得到被害家屬“諒解”登上熱榜,當事人是兩位初中生,16歲的初中男生涉嫌強姦一位17歲女孩,最終經過魯山檢察院“悉心勸導”冰釋前嫌

記者就此事連線清華大學法律系教授詢問是否合理。清華大學教授直言強姦案不能冰釋前嫌可謂大快人心。

魯山縣檢察院此前就有“故意殺人獲諒解,返校上學”的案例,並且作為精品案例做了宣傳,說是本著“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意在拯救未成年。

清華大學教授談:魯山初中生強姦,檢察官介入冰釋前嫌案 解氣!

清華大學教授談到:魯山縣檢察院用“冰釋前嫌”來描述這個案件是不合適的,強姦案不能“冰釋前嫌”只能是從輕處罰。並且是依據對受害方有相應的補償,例如經濟、精神等方面的補償。才會從輕處罰。魯山檢察院用“冰釋前嫌”給社會傳達了一個錯誤的信號就是犯罪可以調解。在這裡是有所欠缺。對罪犯的寬容就是對受害者的殘忍。清華大學教授談:魯山初中生強姦,檢察官介入冰釋前嫌案 解氣!

根據教授所說法律是公正的!就此案來說未成年完全可以進未成年勞教所。就這樣再次進入學校是否會更肆無忌憚?或者其他女同學會不會提心吊膽的上學都是有可能的。對受害人是不是一次更大的傷害?

此前看到一篇報道:19歲的地頭蛇,出手很辣人人懼怕。他的成長經歷就是從13歲開始進入社會多次進入派出所都因是未成年而被釋放,瞭解到這個後他更加肆無忌憚,打架鬥毆出手很辣最後成長為地頭蛇。

對孩子的管教不嚴,就是害了他,要讓他知道傷害別人是需要付出代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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