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上海鐵檢院與公安崇明分局簽訂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合作框架協議,全面加強協作與配合,共同推動崇明生態島建設。崇明區副區長、公安分局局長谷繼明,上海鐵檢院檢察長吳雲,以及兩家單位領導和部門負責人出席。
簽約圖片
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長江不搞大開發、共抓大保護”的重要指示,上海市委提出把崇明打造成長江經濟帶生態大保護的標杆和典範。
從2016年9月26日破壞環境資源保護案件集中管轄以來,上海鐵檢院把崇明生態島建設作為重點工作,與崇明公安建立密切的協作機制,共同打擊非法捕撈、非法狩獵、汙染環境的犯罪行為,針對一起崇明禁獵區非法狩獵案件,提起了本市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以此次簽約為契機,上海鐵檢院與公安局崇明分局將加強司法協作,重點圍繞5個方面努力作為:
強化協作意識,凝聚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共識共為
加強研討協商,建立常態化工作聯絡機制
完善行刑銜接,建立信息資源共享機制
嚴厲打擊犯罪,著力構建“大控方”格局
延伸司法職能,加大環境資源綜合治理力度
谷繼明局長介紹了崇明生態島建設規劃和崇明公安“生態警務”工作情況,指出以簽訂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合作框架協議為契機,加強溝通與合作,共同研究打擊非法捕撈、非法狩獵、汙染水環境等犯罪行為,共同推動崇明生態島保護。
吳雲檢察長對公安崇明分局富有成效的“生態警務”工作表達敬意,指出本次簽約是推動崇明生態司法保護的新的起點,要增強服務大局意識,根據市委、崇明區委關於生態島建設的要求,履行工作職能,參與和服務崇明建設大局;建立專人對口聯絡、聯席會議、案件聯合會商等制度機制,推動溝通協作常態化;要加強司法協作配合,突出打擊破壞生態的違法犯罪行為,築牢崇明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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