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新衣一碗肉(民間故事)

張三和李四是哥們。

張三的家在張村,李四的家在李村,張村和李村只隔了一條小河,河上有橋,抬腳就能來到對方的家。

張三在地主王五家打工,李四也在王五家打工,白天同吃同勞動,晚上同住同嘮嗑,十天半月回一次家,各自摟著老婆美美的睡上一覺再迎著東昇的旭日,繼續重複昨天的故事。

張三的老婆懷孕了,李四的老婆也不甘落後。

理所當然地,肚中的胎兒被大人們“指腹為婚”或“義結金蘭”了。

胎兒慢慢長大,張三和李四晚上告假回家的次數漸漸增多,儘管王五很不高興。

秋收忙完後,李四隨王五出了一趟遠差,到瓢城賣糧去,來回得七八天哩。

張三留在王五家打雜,活兒不累,但不可偷懶,也不能早退。

夜幕降臨,辭別東家,張三拔腳朝張村趕去。家裡的老婆等著他哩!李四的家裡也得去看一下,可不能辜負了朋友的囑託。

風高月黑,不見五指。途中必須經過一片墳地,聽說常常鬧鬼,挺嚇人的,往日有李四陪著還不怎麼害怕。無奈今日隻身一人,心裡陣陣打鼓,頭皮陣陣發麻。

常言道:怕啥來啥。

路邊墳堆裡傳來一陣對話---

“哥,我們不能不去嗎?”

“不行啊,兄弟!王命難違啊!”

“唉,實在不行,我們去去就回。”

“對,去去就回!我當初是凍死的,所以這次去就是想穿一身嶄嶄新的棉衣。你呢?。”

“我以前是餓死的,所以我的願望就是美美地吃上一碗紅燒肉就行。”

“時辰到了,快走吧,但願我們的願望能早日實現,到那時我們哥倆又能在一起快活了!”

嚇癱在地的張三眼見兩個小火球從墳地升起向著東南方向飄忽而去。

良久,張三爬起,跌跌撞撞地趕回家中。

家裡,妻在床上咬牙、鼓腮、蹬腳,一陣一陣的使勁,頭上豆大的汗珠滾落。

“哇---”伴著一聲嬰兒的啼哭,一個白胖男嬰給張三家帶來無窮的欣喜。

翌日,李四家人來告,昨夜喜得貴子。

三朝之後,一切歸於平靜,閒下來的張三挺納悶:咋就比算好的日子提前了十天呢?李四家的咋也提前了呢?

莫非?張三越想越害怕:是那兩“討債鬼”投胎了?

想到那天晚上的遭遇以及“鬼火”投奔的方向,張三越來越確信就是兩討債鬼來了。

可怎麼辦呢?告訴家人嗎?那還不把家人給嚇死!

張三給家人定下一個規矩,任何時候都必須給孩子的衣服剪開一道口子,補上一個補丁;任何時候給孩子吃肉不超過三塊,這兩條是張家的家規。

李四也這麼跟家人定下了相同的家規,誰叫李四和張三是哥們呢,張三不告訴李四又能告訴誰呢?

日子在平靜中過去,十幾年來,張小三與李小四無論是在家還是出門在外,兩條家規從未破過。

女大當嫁,男大當婚!

時逢臘月,歲在癸丑,年已弱冠的張小三與李小四在同一天結婚。

已然財產豐盈的張家和李家同時張燈結綵、披紅掛綠;滿座高朋、如雲勝友;交錯觥籌、狼藉杯盤。張小三與李小四平生第一次毫無顧忌的大碗喝酒、大塊吃肉,沒有人再幹涉他們,否則,多不合時宜啊!

入夜,新郎新娘,共入洞房;寬衣解帶,溫存正忙。

喝高了的張三和衣而臥,進入夢鄉,恍惚之中聽聞窗外有聲呼喚:“哥,快走吧!”

張三大驚,躍身而起,操把剪刀,踹開小三房門,抓起小三棉衣,剪動如飛。

床上,突然間趴倒的小三一絲遊氣慢慢轉來,夫婦倆怎麼也不明白,剛剛還異常勇猛的人咋就瞬間睡著了呢,也太沒用了吧!

只有張三明白,兒子剛才已到鬼門關走了一遭。

旋即,李四家傳來撕心裂肺的嚎哭之聲---李小四腹脹而亡。

殮喪畢,張三李四坐酒館一隅。一夜頭白的李四灌酒一口,仰天長嘆:“千防萬防,防不勝防啊!”

張三陪酒一口:“兄弟,千錯萬錯,錯在讓‘它’斷了念想啊!”

自此之後---

活人張小三在妻、兒、孫的“刁難”下,一直為了“理想”而努力,活到九十多歲無疾而終。

死鬼“李小四”沒了“張小三”的陪伴,終夜在墳地嚇人,作惡太多,被冥王打入十八層地獄,永世不得投胎。

此為後話,不說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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