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買房,已還貸一年有餘,開發商延期兩月還沒交房,能退嗎?爲什麼?

牆紙一哥


原則上可以退。 本題所說的退房應該是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意思,只有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了,才可能退房。商品房買賣合同能否解除,首先是看合同約定,其次,是找法律規定。如果開發商延期交房的行為符合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的解除條件,則購房者可以據此要求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若商品房買賣合同對此沒有約定,只要符合法律規定,也是可以主張解除合同的。

我國法律規定的解除權有兩種,一種是約定解除,一種是法定解除。

一、約定解除。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九十三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的規定,若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了一方或雙方可以解除合同的條件,則只要開發商逾期交房的行為符合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的購房者解除合同的情形,購房者可以通知開發商解除合同,要求退房。

二、法定解除。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的規定,雖然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沒有約定解除合同的情形,但是,開發商延期交房的行為屬於遲延履行主要債務,購房者可以催告開發商在一定的期限內交房,如開發商在催告的期限內還沒有交房,購房者可以主張解除合同,要求退房。

綜上!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方式,可以是與開發商協商解決,也可以通過訴訟解決。


金凌律師


別想著退了,你的房貸都已經開始還了,哪怕退房也是你的損失,只要開發商同意退還是可以退的,但是開發商不同意退的話就只能按照合同來了。

網籤備案合同上有一條款明確指出,開發商未按時交付房屋的,將按照以日為單位的違約金賠償業主,這條款中並沒有指出可以以未按時交付房屋為理由退房,你還是等著開發商交房以後給你賠償違約金吧,別總想著退了,退房麻煩的是你自己,一般到這種時候開發商的交房時間也不會太長了,畢竟開發商建設房屋的預期與實際有一點誤差也很正常,只要開發商還在正常施工的,並沒有停工,你就等等看吧,交房以後再讓開發商按照合同賠償違約金。

不過現在的開發商也學聰明瞭,假如預計兩年可以完工的工程,他的交房時間都會推後寫,可能寫3年甚至更久,這樣確保自己不被賠償交房違約金,以此來降低自己的風險。

這種時候,除非開發商停工很久了,未按時交房,這樣你就得注意了,因為這個小區就很可能存在爛尾樓的情況了。從另外一方面也可以反應出你這個小區的質量還是可以的,不像某*桂園一樣,為了按時交房,趕工期,這樣造出來的房子你住著也危險,人生安全得不到保障。

以上僅代表個人觀點,不喜勿噴,我是覺得這種情況不用退房,等等看,你們覺得這種情況該不該退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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