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秋冬季大氣治理取消限停產比例 生態環境部:增強錯峯生產調控精準性、科學性

新京報快訊(記者鄧琦)近日發佈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對高排放行業取消了統一的限停產比例,由各地因地制宜根據空氣質量情況,制定錯峰生產時間。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劉友賓今日(29日)表示,今年的攻堅行動方案將重點高排放行業錯峰生產作為狠抓秋冬季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有效應對重汙染天氣、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重要措施。總體考慮是,更加強調科學施策、精準調控,嚴禁採取“一刀切”方式,要基於汙染排放績效水平實行差別化管理,進一步增強錯峰生產調控的精準性、科學性、針對性和有效性。

針對錯峰生產,劉友賓介紹,對各類汙染物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未達到排汙許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改造任務的,加嚴要求,全面採取錯峰生產措施;對屬於《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的,要提高限產比例或實施停產。所以,嚴重汙染企業千萬不要心存僥倖,一定還要按照錯峰生產要求該停則停,該限則限。

對行業汙染排放績效水平明顯好於同行業其他企業的環保標杆企業,包括治理水平全面達到超低排放的,使用天然氣、電、電廠熱力等清潔能源作為燃料或熱源的,可不予限產。涉及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應進一步加強民生保障。

各省應制定重點行業差異化錯峰生產績效評價指導意見。各城市要結合本地產業結構和企業汙染排放績效情況,制定錯峰生產實施方案,細化落實到企業具體生產線、工序和設備,並明確具體的安全生產措施。錯峰生產清單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調整。在實施時間上,各地可根據採暖期月度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結果,適當縮短或延長錯峰生產時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