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小學生全國性競賽產生的結果不作爲中小學招生入學依據

近日,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於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教育部要求,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產生的證書需標註

“不作為中小學招生入學依據”等字樣。

教育部:中小学生全国性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

原則上不辦義務教育階段競賽

為規範管理中小學生全國性競賽活動,防止活動項目過多過濫,切實減負。《辦法》要求原則上不舉辦面向義務教育階段的競賽活動。對申請舉辦競賽的組織主體、申報依據等作出明確規定。

競賽組織主體應為在中央編辦、民政部登記註冊的正式機構,必須具有法人資格。主辦方必須信譽良好,無不良記錄,具備較強的專業影響力和學術團隊。舉辦競賽過程中經查實有違法違規行為,致競賽活動被教育部終止的,其主辦方不得再次申請舉辦競賽。競賽依據文件的效力等級不得低於國務院部門規章或部級規範性文件。

教育部:中小学生全国性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

△ 圖/視覺中國

同意舉辦的競賽活動 有效期原則上為1年

《辦法》明確指出,教育部負責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管理工作,並委託專業機構承擔具體受理、初核工作。同意舉辦的競賽活動,有效期限原則上為1年,期間一般舉辦1次。

競賽應堅持公益性 做到“零收費”

同時,《辦法》強調,競賽應堅持公益性,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主辦方、承辦方不得向學生、學校收取成本費、工本費、活動費、報名費、食宿費和其他各種名目的費用,做到“零收費”,不得以任何方式轉嫁競賽活動成本。

組織競賽應堅持自願原則

《辦法》明確,組織競賽應堅持自願原則,不得強迫、誘導任何學校、學生或家長參加競賽活動;競賽應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學生平等開放,不得設置任何歧視性條件;舉辦競賽過程中,不得面向參賽者開展培訓,不得推銷或變相推銷資料、書籍、商品等。

教育部:中小学生全国性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

△ 山東煙臺舉行中小學機器人競賽

競賽結果不作為中小學招生入學依據

在結果使用方面,《辦法》強調,競賽產生結果不作為中小學招生入學的依據。在競賽產生的文件、證書、獎章顯著位置,要標註教育部批准文號以及“不作為中小學招生入學依據”等字樣。

中小學全國性競賽實行清單制度

《辦法》建立、完善了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全過程監督管理機制,規定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實行清單管理制度,清單每年動態調整一次。

教育部:中小学生全国性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

△ 圖/視覺中國

每年申請、審核並動態調整一次

《辦法》明確,經研究認定同意舉辦的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將列入清單,每年動態調整一次,在教育部門戶網站公佈並正式印發給地方教育行政部門,清單之外的面向中小學生的所謂全國性競賽活動均不合規。

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中小學校、各類教育機構不得組織承辦或組織中小學生參加清單之外的冠以“全國”“國家”“大中華”等字樣面向中小學生的競賽活動,不得為違規競賽提供場地、經費等條件,一經發現,將予以嚴肅處理。

教育部:中小学生全国性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

△ 圖/視覺中國

本月開始受理首次申報

教育部委託中國教育學會承擔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具體受理申報和初核工作,於2018年9月接受首次申報。從2019年起,將按《辦法》規定,每年3月集中接受申報。

針對近年來面向基礎教育的全國性表彰、掛牌、論壇等活動也存在違規舉辦的問題,《辦法》明確要求,對這些活動要參照《辦法》進行管理,為中小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舉報投訴電話

目前,教育部已設立專門舉報投訴電話(010-66092315),要求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公佈投訴舉報電話,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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