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成长三部曲丨思考是真正的职业

互联网戏剧性地验证了“创意生态”三原则:对创意的认识是普遍的;实践创意的自由;以及建立市场的宽松环境。互联网催生了洗的社会网络,它认可和激励潜在的创意冲动,从开放和包容当中受益,从而提升整个网络的“多样性”。

世界创意产业之父、英国著名创意文化产业研究专家约翰·霍金斯(John Howkins)在他的《创意生态》一书中提到:我们可以通过三种原则表述这种“新的生态”及其范围和规模,那就是“人人都能创意”、“创意需要自由”、“自由需要市场”。

创意成长三部曲丨思考是真正的职业

创意成长三部曲丨思考是真正的职业

约翰·霍金斯

John Howkins

世界创意产业之父

英国著名创意文化产业研究专家

人人都能创意

创意是人类的本性特征,创意能力与生俱来。求知是人类生命的标忘之一,思考作为与求知有关的自我意识,那是创意的标志之一。

我们每个人都有“创意的本能”(creative instinct),是生命中固有的,并以与语言本能同样的万式通过遗传来继承,这种创意本能是由诺对·乔姆期基(Noam Chomsky)和史蒂芬·平柯尔(Steven Pinker)确认提出的。

创意本能并不是艺不家、发明家或其他特殊职业者的特权,也并非天才或专家等非凡人物所独有的能力,无论对于不同选择的想象还是对改变和改善环境的愿望,抑或当找们按照目己的意图创造美的事物时,我们都是有创意的。

基于“创意是极度个人化和私密的”的观点,我们也许很难对“创意”进行归纲总结,约瑟夫·布罗茨基(Joseph Brodsky)在1987年诺贝尔旗奖典礼上的获奖致辞中说:

如果艺术传授什么(首先对艺术家而言),那就是人格的私人性。艺术,作为私人事业最古老、最具字面意义的形式,在一个人心中,有意无意地培胃一种独特性、个人性、分离性的意识,使他从一个社会动物,转变为独立自主的“我”。很多事物可以分享,一张床、一片面包、一些信任、一个情妇,但绝非一首诗,例如莱勒·玛莉亚、里尔克的诗。

人们对他居然谈到情妇这个话题而感到吃惊,他的这些言论,并未影响他在美国被授予“桂冠诗人”的称号。布罗茨基是正确的,他既承认艺术的私密性,也坦承还是有必要谈论它。

创意活动是从孩童时代开始的。我们可以观察一下孩子们是如何进行学习的,比如他们怎样学习行走、穿衣、讲话、理解和表达。

说自己没有创意的成年人其实是丧失了童年时曾经有过的创意能力。

动物学家简·皮亚杰(Jean Piaget)指出,智力不是遗传的,而是在儿童时期通过和周围环境的互动产生的。

儿童其实是通过“创意化生存”的方式(being creative)来学习的。

儿童问题专家蒂娜·布鲁斯(Tina Bruce)说,儿童的成长有三个维度:

创意的自发开始(emergent beginnings);

创意思考(creative thought)的发展过程(创意化生存);

制作创意产品(creative products)

当我们回忆自己的童年时光,可以想起学习和自我发现中的快乐。当然,虽然每个人都能创意,但大多数人只在年轻时才能实践他们的创意本能,后来就逐渐变得缺乏好奇心和创造力了。

关于人们是否具有潜在创造力导致“适应行为”的一个不错的指标是——对以下有关“梦想”的问题都给出肯定的回答:

你做梦吗?你有幻想吗?

你想过事情可能会有所不同吗?

你常常寻求更好的做事方式吗?

你愿意想一个更好的办法吗?

你为按自己方式做事而感到骄傲吗?

你喜欢让东西变得更美吗?

“每个人都能创意”的说法,并不等于说“每个人都是天才”。这和说“每个人都会走路”不等于说“每个人都可以当职业竟走运动员”,或者说“每个人都会写字”不等于说他们都能写的出畅销书一样。

天才意味着不懈努力,此外还要有一定的运气。事实上,儿童中的天才非常罕见,如果认为天才无处不在,那才稀奇。

尽管这种提法常常会被误解为合作是次要的,甚至是可有可无的。但这条原则本身并非否认合作的重要性。

恰恰相反,正是出于个体的需要,合作在创意的过程中非常活跃。但强制性的合作往往是不可取的。

在创意过程中,人们常常会在个体和群体的关系问题上产生分歧。这通常被看作是一种非此即彼的选择。

一方面,个体的表达非常重要;另一方面,如果一个群体和公司过分强调稳定和规则,那么个人化的独立工作方式就会令他们感到害怕,因为他们不认为群体外的想法会比群体内的好。

很多创意就是在这两个极端之间产生的。实际上,生态就是人和环境相互不断适应的过程。

思考是创意的活塞(Thinking is the piston of creativity)。创意工作者必须处处留心抓住新想法(做一只喜鹊)。他们需要知道自己的“新想法”是否真的是新的,他们需要知道这些想法意味着什么,并商讨最佳措辞予以表达。

全情投入地去思考自己的工作,这是“创意人士”的定义性特征,因此,这给那些懒散和不专心的人设置了进入门槛。创意是极具竞争力的,因为从产品品质上来说,富有创意含量的产品很可能优于那些常规的重复性生产出来的产品,尽管这方面的数据不多。

创意工作的基本特征是“个体驱动” (individually-driven),即便那些非常领先的公司,其规模也不一定很大。你无法开办一家“规模很小”的钢铁厂,但可以独自思考。思考本身就是思考是真正的职业。

从远古群居狩猎时代到现在,创意经济可能是第一种依赖个体活动,而不是群体活动的经济形态,创意经济是第一种为“个体作为个体”而欢呼的经济。在这当中,个体取代了公司或组织,成为主角、玩家、利益相关者和决策者。

创意需要自由

的确,有些伟大的创意作品产生于监狱或集权社会,但如果人们希望自己潜在的创意得以发挥,并达到一定的规模和范围,就需要栖居于某个“小生境”,让人们感到像在家里一样自在,并且能自由地创作出最好的作品(这两者显然是正向相关的),当然外部环境的刺激也必不可少。

在这样的地方,他们感到舒适,并且能随意发挥自己的创意。人们期待富有新颖性和意想不到东西,或至少这些不会招致不满。

“创意生态”需要“从自由中来,到自由中去” (freedom from and freedom to)。它需要从摆脱了生理需要、饥饿、偏见和无益的教育系统等枷锁的自由中产生;它需要“到自由中去”则是指表达与交流的自由。

“创意生态”在这样的环境中最为活跃:人们独立思考,挑战那种凡事都要切合他人想法的惯性思维。

自由表达是创意的一种先决条件(正如创意强化自由),但最重要的不在言论,而是你有去质疑、颠覆和再造你与“想法”间关系的自由。

我们的自主权体现在两个方面:个人和想法的关系以及我们管理这种关系的能力。

在“创意生态”中,我们可以自由地接纳新想法,对其进行思考、重新配置(reconfigure)和任意摆弄,然后,要么拒绝它,要么以新的样子和形式来重新启动它。

我们可以自由地处理抽象思维,探索新概念,跨越边界或者深入新的领域。最重要的是,我们都有相信自己看法的自由。

这需要一种保持认知多样性的能力(在同一时间让两个想法同时进行),而不会陷入认知不协调的病症(可能最终导致精神分裂)。要知道,拒绝和接受一样重要。

创意头脑的标志是它“摆脱旧思想的能力”和它“接纳新思想的能力”一样强。再没有什么比“被应该抛弃的旧观念所束缚”更糟糕的事情了。

自主权在全社会广泛接受之前不会在群体、家庭和各代人之间大规模存在。“创意生态”允许每个独立个体开发他或她的“创意资本”,并认可其具有的商业价值。

根据经济学理论,“金融资本”包括为将来的目的而使用的资产,它可以被获取、继承或借用。然而,自由地生成、继承和借鉴思想,不知要比这个重要多少倍!

被社会所接受意味着其失败也能够被接受(失败了很遗憾,但这也可以被接受),因为失败可能变为成功路上的基石。当然,我们都想赢,但要知道自己可能失败,关键是将失败看作“学习”的途径。总而言之,这种接受就是一种宽容。

这种自由意味着社会需要接受今人不安和令人惊异的事情。有活力的文化中通常存在这样的角色——如北美文化中的魔术师;中世纪欧洲的愚人、小丑和弄臣;中国的孙悟空,以及当今的艺术家和喜剧演员。

这些人同我们开玩笑,嘲笑我们的地位、性别、信仰和礼仪,我们需要准许他们这种今自己难堪的做法。

“个人思想”和“公开表达”之间的关系是“意义”的宝贵来源,但这也有可能会导致紧张局面的出现。有些人可以舒畅地表达自己的个性和特征(personality and identity),另外一些人可能会觉得这样做很尴尬。

美国人在表达上可能是最开放的,而亚洲人可能是最保守的。纽约人喜欢谈论自己的私生活(这在《老友记》、《欲望城市》等剧集中充分体现);但亚洲人认为,既然是私生活就应该是私密的。

因此,有些文化比另一些文化在“公/私关系”方面更能支持改变、多样性和适应性。

自由需要市场

前两个原则涉及头脑和它的运作方式。第三个原则关注外部的互动('out-there' interaction)。

如果我们要贯彻自己的想法,就需要一个可以自由交流想法并为其赋子价值的地方,从这个意义上讲,自由是一个基本手段——让人们可以运用诸如技术和资金等其他手段。

创意和创新的基本交换单元是什么?想法同其他资源或货币有本质区别吗?

它们其实是非竞争的关系:我可以将“想法”给你,同时自己并不会丧失这个“想法”。因此,创意更容易被共享。

那它们在其他方面有所不同吗? “根法”的市场到底是怎样运行的?

某种形式的市场是经济活动的必要条件,它通过资源分配和定价的方式来测算价值。不论交易是否发生,高效的市场一定会强化信息的共享和再利用;它可以让人们了解对方的喜好;它将买方和卖方(或用户)聚集到一起;它围绕着最优定价画出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

自古以来,市场一直是一种信息交换的场所,有时这些信息是一些交易的前兆,有时这些信息的目的就是信息本身。我们往往很难事先对这二者进行区分。

众多经济学家创立了信息市场理论,其中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哈尔·瓦里安(Hal Varian),乔治·阿克罗夫(George Akerlof)和迈克尔·斯彭斯(Michael Spence),但他们的理论集中在固定数据的交易,对于动态性更强的新想法创造过程关注不够。

罗伯特·梅特卡夫(Robert Metcalfe)的公式表明,网络的价值在于有多少人使用它,但我们很难推测出这些人如何使用它。

1950年以来的经济增长数据表明,在“开放市场”与“创意生态”之间存在很强的关联性。创意在没有市场的情况下有可能繁荣,但却不可能发展起创意经济。

在计划经济国家(比如前苏联和那些1945-1990的华约国家)中,人们无法开发和分享他们的想法,更别说设立企业了。因此,前苏联等国家发现很难实现这种新的、多学科、跨行业的工作方式。

创新被视为一种专家工作,而不是社会的普遍准则。各种数据仅仅被用于制定支持政府的政策,而不是用于他们自己的研发和探究。这种社会中几乎不存在独立的仲裁者,也不鼓励人们的独立思考。

创意所需要的市场空间是无限大的。它需要一种“社会市场”(social market-place),可以让我们知道正在发生什么,可以交易什么样的想法,以及可以收获什么,核对事物的真相,探索我们自己的道路。

在这种市场中,价格并不是唯一的结点,马斯洛需求理论的影响力并不亚于价格。

创意也需要“商业市场”来出售“想法”,获得商业价值和创造财富。想法是“非实体”(intangible)的,其价格完全是弹性的。

交换想法的资源成本和交易成本很低,它的分销、反馈和反应的处理速度非常快。创造新市场的自由和创造新产品的自由同等重要。

创意成长三部曲丨思考是真正的职业

互联网戏剧性地验证了“创意生态”三原则:对创意的认识是普遍的;实践创意的自由;以及建立市场的宽松环境。

互联网催生了新的社会网络,它认可和鼓励潜在的创意冲动,从开放和包容当中受益,从而提升整个网络的“多样性”。

我们身边的想法和创意的数量实在太多了,以至任何一个人都无法完全理解,这种情况十分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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