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法院:法官辦案盡心盡責 當事人送錦旗致謝

虎林法院:法官辦案盡心盡責 當事人送錦旗致謝

送錦旗表感謝

2018年8月2日下午,原告邵某榮冒著酷暑執意將一面寫著“維護法律尊嚴,公正執法為民”的錦旗交到王樹梅法官的審判團隊手中,並說道:“這面錦旗是我的一片心意,請你們一定要收下,被告拒不賠償,還辱罵我,我原本都覺得沒有希望了,是你們的析法釋法,才讓案件峰迴路轉,真是太感謝你們!”

這是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2018年6月4日,被告黃某亮駕駛車輛從停車位駛出與原告駕駛車輛發生碰撞,經虎林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處理,被告黃某亮負本起事故全部責任,邵某榮無責任。原、被告雙方因此起事故產生爭執,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給付車輛維修費800元(扣除保險公司已賠付2000元),車輛損失費3000元,租賃車輛費用1400元。

本院受理後,法官考慮到本案的特殊情況,為減少原、被告雙方的損失,減少當事人訴累,遂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積極與原、被告進行溝通,在法官的耐心勸說下,雙方放下敵對態度,被告黃某亮當庭給付原告邵某榮各項損失費1400元,原告放棄其它訴訟請求,達成調解協議。事後,邵某榮對法官良好的司法作風及秉公辦案的態度深表感激。

本案的順利調解,是虎林法院法官盡心盡責,用心辦案,真情為民的一個縮影,一面錦旗不僅是群眾對法官的感激,更是對法官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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