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检察故事」第六期——“附条件不起诉”让四名学生的人生“重启”

「开封检察故事」第六期——“附条件不起诉”让四名学生的人生“重启”

开栏语

一个故事就是一份感动,

一个故事就是一份温暖,

一个故事就会带来一份力量!

这是一群有故事的人——

他们用忠诚彰显“惩恶扬善”的风骨;

用勤勉铸就“执法为民”的灵魂;

用廉洁镌刻“法律监督”的厚度;

用公正诠释“人民检察”的职守。

在这百花齐放的初夏时节,开封检察官微小编向大家推出“开封检察故事”系列,用故事化的讲述方式,让您了解开封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和亮点,让您通过有情怀、有温度、接地气的检察故事,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开封检察故事」第六期——“附条件不起诉”让四名学生的人生“重启”
「开封检察故事」第六期——“附条件不起诉”让四名学生的人生“重启”

让未检人成为失足少年的守护者,让司法的阳光照进未成年人的心中,是每一位未检人的梦想。近期,河南省兰考县检察院办理的两起未成年犯罪的案件,让梦想照进现实。

在兰考检察院未检人的努力下,两起未成年犯罪涉及的四名学生获得了“附条件不起诉”,同时,四名学生还有了继续学习的机会,他们的人生得以“重启”。

一已贪欲,酿成恶果

“李阿姨,这是河南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我特地拿过来给您看看”,庞某既兴奋又惭愧地说。

经验丰富、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兰考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李莉娟认真的看着录取通知书,激动的说:“孩子,恭喜你考上河南大学,真为你感到高兴。”

剑胆琴心教化失足少年

「开封检察故事」第六期——“附条件不起诉”让四名学生的人生“重启”

该案件起于庞某的一时贪欲,不想竟酿成恶果。2016年9月21日凌晨,庞某在网吧上网时,趁邻桌谢某不注意时将其价值2920元苹果6S手机盗走。案发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手机退还失主后被变更为取保候审。

「开封检察故事」第六期——“附条件不起诉”让四名学生的人生“重启”

兰考县检察院于2017年7月31日受理此案后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庞某系在校学生,平时学习成绩及在校表现良好,且积极退赃,认罪悔罪,2018年参加高考,可能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二百七十一条规定,遂作出附条件不起诉。

在为期7个月的考验期间,检察官曾多次对其进行帮教,并对其详细讲解“犯罪记录封存”的相关内容,减轻心理负担。考验期满,通过走访邻居、学校,都反应庞某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检察院于高考前下发了相对不起诉决定书。

「开封检察故事」第六期——“附条件不起诉”让四名学生的人生“重启”

庞某抄写弟子规

功夫不负有心人,庞某在高考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并最终被河南大学录取,这也就有了上文讲述的庞某向检察官阿姨展示录取通知书的动人一幕。

“推一把多一个少年犯,拉一把多一个大学生”,未检检察官李莉娟送走庞某后对同事感慨道。

一时冲动,“惹”出大祸

“妈,我害怕,腿发软”,朱某对陪他一起来检察院的妈妈诉说自己的恐惧。

“傻孩子,你怕检察院干啥?如果不是检察院所做出的努力,你别说上高中了,也许连自由都没有了”朱妈妈坚定的说。

「开封检察故事」第六期——“附条件不起诉”让四名学生的人生“重启”

2017年9月22日,对于朱某和他的两名同学郭某、陈某来说是“改变命运”的一天,三人因冲动惹出大祸,走上了犯罪道路。该日13时许,犯罪嫌疑人郭某与孙某在兰考县固阳镇某中学学校厕所里发生厮打,后郭某让犯罪嫌疑人陈某去叫人,犯罪嫌疑人陈某叫来朱某和宋某(2004年1月19日出生),犯罪嫌疑人郭某、朱某和宋某将被害人孙某打伤,后经法医鉴定,孙某的人体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二级。

「开封检察故事」第六期——“附条件不起诉”让四名学生的人生“重启”

犯罪嫌疑人郭某、陈某、朱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三犯罪嫌疑人系共同故意伤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系共同犯罪,犯罪嫌疑人郭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事发后,三犯罪嫌疑人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并征得被害人及其父母的谅解,三名犯罪嫌疑人均系初中三年级学生,有悔罪表现,本案有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对三犯罪嫌疑人作附条件不起诉。

「开封检察故事」第六期——“附条件不起诉”让四名学生的人生“重启”

而后,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对附条件不起诉学生郭某、陈某、朱某多次进行耐心细致的训诫及教育帮教工作,并告诫他们以后要谨言慎行,杜绝违法犯罪,努力学习,为以后的幸福人生打下基础。

「开封检察故事」第六期——“附条件不起诉”让四名学生的人生“重启”

录取通知书

「开封检察故事」第六期——“附条件不起诉”让四名学生的人生“重启”「开封检察故事」第六期——“附条件不起诉”让四名学生的人生“重启”

据悉,附条件不起诉学生郭某、陈某、朱某故意伤害案,经过检察机关精心帮教,今年三人分别考入兰考第二高中及第三高中,这个好消息让兰考未检办案人员兴奋了好一阵子。

柔性执法,护航成长

“看到未成年人悔悟的泪水和重获新生的笑容,看着附条件不起诉的学生向我展示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我真正明白了未检工作的意义。”李莉娟动情的说,“未检人是在柔性执法。”

「开封检察故事」第六期——“附条件不起诉”让四名学生的人生“重启”

每个生命都不容易、尤其是青春年少时,如果因年龄、认知能力偏差等原因走上犯罪,在人生简历上蒙上再也磨灭不去的污点,对未成年人尚未完全展开的人生来说,是多么的可惜。正如上文两起未成年犯罪案件中所涉及的学生庞某、郭某、陈某、朱某四名迷途少年因无知而犯罪,若他们因此被永久性的贴上犯罪标签,恐是未来堪忧,更毋奢望继续完成学业......

「开封检察故事」第六期——“附条件不起诉”让四名学生的人生“重启”

兰考未检人用柔性执法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成长护航,有效避免了未成年人因一时失足而被贴上永久性的犯罪标签,让他们“无痕回归”,继续未完学业,重新融入社会。

希望每一个失足的孩子都能有一次被原谅的机会,也希望每一个失足的孩子都能好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让因“附条件不起诉”而获得“重启”的人生大放异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