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上午,保稅區一宗4009㎡商務用地正式開拍。最終由珠海保稅區星漢置業有限公司 以樓面地價4156元/㎡、總價1.17億元競得。
出讓宗地概況
宗地編號:珠橫國土儲2018-20號
宗地位置:保稅區聯峰路北側、富林路東側
宗地面積:4009.03㎡
規劃土地用地:商務用地
出讓年限:40年
計容總建面:≤28063.21㎡
綠地率:地面綠化覆蓋率≥10%,屋面綠化覆蓋率≥20%
建築限高:100米
起始樓面地價:4156元/㎡
地塊項目限制銷售物業約定:
(1)本項目自持物業比例不低於可售物業面積40%;
(2)競得人自持物業自項目完成綜合竣工驗收滿五年後,且競得人已履行《珠橫國土儲2018-20號地塊建設和使用監管協議書》第3.1、3.3、3.4條款承諾後,並經保稅區管委會書面同意後方可申請銷售、轉讓;
(3)本項目非自持物業中不少於可售面積30%的部分僅限於銷售給競得人關聯企業或符合珠海保稅區產業發展方向的企業;
(4)競得人辦公面積除酒店式辦公外的可售物業面積僅限銷售給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
昨天,同樣位於保稅區,一宗近1.5萬㎡商務用地,由
珠海浩發科技有限公司以樓面地價3437元/㎡、總價2.99億元競得。出讓宗地概況
宗地編號:珠橫國土儲2018-17號
宗地位置: 保稅區寶怡路北側、寶琴路東側
宗地面積:14758.91㎡
規劃土地用地:商務、商業用地
出讓年限:40年
計容總建面:≤87000㎡(其中商務≥93%,商業≤7%)
綠地率:≥20%
建築限高:150米
起始樓面地價:3437元/㎡
地塊項目限制銷售物業約定:
(1)本項目自持可售物業比例不低於30%;
(2)競得人自持物業自項目完成綜合竣工驗收滿五年後,且競得人已履行《珠橫國土儲2018-17號地塊建設和使用監管協議書》第3.2、3.3、3.4條款承諾後,並經保稅區管委會書面同意後方可申請銷售、轉讓;
(3)本項目非自持物業中不少於可售面積30%的部分僅限於銷售給競得人關聯企業或符合珠海保稅區產業發展方向的企業;
(4)競得人辦公面積除酒店式辦公外的可售物業面積僅限銷售給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
值得關注的是,兩宗地塊都設置了較為嚴苛的限制銷售約定,包括
要求自持一定比例的物業、自持5年後方可轉讓、定向銷售給特定企業、禁止銷售給個人等,相當於在以往的土拍規則上,再打上新的“補丁”。2016年以前,珠海土地拍賣普遍採用“上不封頂,價高者得”的方式。最具代表性的是被業界稱為“7·15崇峰”和“8·26格力”兩宗地塊。
但自實施調控措施後,珠海為限制地價,先後給土拍規則打了多個“補丁”。小編總結一下,主要有10種方式,且可以混搭使用:
1、設置最高限價
2、競配建
3、競自持
4、競規劃設計方案
5、定向銷售
6、10年限售
7、規定投資強度和納稅額
8、規定自持比例
9、規定自持年限
10、禁售個人
有業內人士認為,珠海是一座移民城市,物業資產價格變化較大,為了穩定市場發展,政府通過修改部分地塊的出讓規則,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樓面地價和未來房價數據。
通過自持以及增加配建的方式,讓政府手上有更多資源留住人才,減緩資產的流動性,也減輕了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負擔,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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