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號角色」只有1句台詞,九歲男孩怒告影業公司!

“一号角色”只有1句台词,九岁男孩怒告影业公司!

交12800元,約定好“一號演員”出演網絡大電影。結果只是個“群演”,三個鏡頭,一句臺詞......

2017年6月

《神奇的熊孩子》網絡大電影

宣稱全國選拔小演員

當時還有一波宣傳造勢

“一号角色”只有1句台词,九岁男孩怒告影业公司!
“一号角色”只有1句台词,九岁男孩怒告影业公司!

湖南湘潭市小學生何翔今年9歲

酷愛表演

從小就有一個童星夢

去年在父母的支持下

報名參加了選拔,並順利過關

2017年11月4日

進組拍攝前

何翔及父親何興與影業公司

簽訂了《演員簽約協議》

“一号角色”只有1句台词,九岁男孩怒告影业公司!

其中約定:

影業公司拍攝《神奇的熊孩子》兒童網絡大電影,安排何翔作為演員參與拍攝;


角色定位為“一號角色”出鏡,跟組拍攝時間為三至五天,具體根據角色定位安排;


影業公司保證提供何翔及一名監護人在電影拍攝期間的食宿行及何翔保險與角色定位培訓費用,何翔則須向影業公司支付12800元;


電影拍攝基地暫定為浙江橫店影視城,何翔及其監護人從居住地到拍攝區域的往返吃住行自理;


電影成片播放平臺為優酷視頻。

今年1月31日

何興帶著兒子何翔

自行趕到浙江橫店影視城

跟隨影業公司拍攝了5天

但漸漸何興就覺得不對勁了

影業公司給兒子的鏡頭只有幾次,而臺詞僅1句。何興當即提出異議,但影業公司工作人員以各種理由予以搪塞。

在影業公司對所有演員進行角色分配及劇本培訓時,何翔發現,包括他在內的“一號角色”竟有59人,何翔位列59人中第21位,飾演“芒星”——紅衣士兵中的五號士兵。影業公司給何翔安排的角色雖然名稱為“一號角色”,但前面還有7名“主演”。

今年6月1日,電影《神奇的熊孩子》在優酷平臺首播,何翔看到,72分鐘影片中自己出現的鏡頭只有3個,臺詞僅1句。

“一号角色”只有1句台词,九岁男孩怒告影业公司!

一些同學看到後也開始半開玩笑半認真地取笑他,原本性格開朗的何翔一時變得沉默寡言。

整部電影就給我兒子三個鏡頭,一句臺詞,影業公司分配他飾演一個紅色士兵,角色等同於群眾演員,與合同約定的‘一號角色’完全不符。

合同約定的“一號角色”

變成了群眾演員

何興認為

影業公司採用格式條款

與他簽訂協議

未採取合理的方式

提請原告注意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構成欺詐

隨後,何興要求影業公司退還自己所交納的所有費用,在多次協商退費事宜無果後,今年6月5日,何興代理其子何翔將影業公司起訴至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要求影業公司返還其演員簽約費12800元;並賠償其伙食費、交通費、誤工費等經濟損失5500元;承擔該案訴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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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業公司:簽訂合同時僅能對“一號角色”概括說明

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庭審中,被告影業公司辯稱:就角色的定位,自己的工作人員在籤合同時進行了口頭釋明,鑑於合同簽訂時,角色的扮演者未確定,且人物的出鏡次數、時間、臺詞數量跟扮演者臨場表現和作品的後期剪輯、視覺效果等密切相關,因此影業公司在簽訂合同時無法對“一號角色”具體出鏡的時間、次數予以確定,僅能對“一號角色”概括說明,影業公司不存在故意告知原告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原告作出錯誤意思表示。

影業公司還認為,影業公司已經按照合同約定完全履行了義務,不存在違約的情形,無需賠償原告的損失。

■ 法院審理查明:以角色定費用

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審理查明,為拍攝《神奇的熊孩子》兒童網絡大電影,影業公司與參演的66名小演員簽訂了3種不同類型的合同,並根據不同的角色交納不同的費用。

角色定位為“主演”出鏡的演員,角色貫穿全劇,費用為29800元;

角色定位為“一號角色”出鏡的演員,跟組拍攝時間為三至五天,具體根據角色定位安排,費用為12800元;


角色定位為“二號角色”出鏡的演員,可作為演員參與項目拍攝,費用為9800元。

根據影業公司提供的演員名單,其至少與29名兒童簽訂了“一號角色”協議。

■ 法院:“一號角色”應理解為“主演”

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法院認為認為,原、被告均未提供相應證據證明“一號角色”有相應標準或行業習慣,故“一號角色”演員系約定不明,應對其予以明確。

對“一號角色”演員的理解,應依據誠實信用原則按照常理來理解,日常生活經驗中社會公眾理解的“一號角色”演員顯然是主要演員,故本案中的“一號角色”應依常理來理解為“主演”。

法院同時認為,因為原告基於已方的考慮,在明知擔任的角色並非“主演”的情況下仍然願意以類似“配角”或群眾演員的角色參與了拍攝電影,被告也承擔了原告及其法定代理人拍攝期間的食住行費用,該電影亦按約在相應網站進行了播放,所以應視為原告接受了被告的部分履行,被告只需要承擔瑕疵履行的違約責任即可。

9月25日,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影業公司退還何翔費用6800元並承擔該案訴訟費用,法院同時駁回了原告何翔的其他訴訟請求。

法官提醒:合同內容不能模稜兩可

承辦該案的主審法官張永進提醒, 碰到此類情形,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應當具體明確,不能模稜兩可。遇到不清楚的合同條款,一定要讓對方解釋清楚,否則容易引發糾紛。“該案主要矛盾就在於合同未對‘一號角色’進行詳細準確的解釋和約定。”

張永進說,在對方履行合同前或履行合同時已明知其履行合同會構成根本違約(不能實現簽訂合同的目的),是解除合同還是接受對方的瑕疵履行,一定要考慮清楚。如果同意接受對方的瑕疵履行,在其履行完畢後,再以履行合同構成根本違約為由要求其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則不一定能得到全部支持,本案即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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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記者/餘知都

監製/何永鵬 田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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