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在剛剛落幕的第二屆全國檢察機關刑事執行檢察業務競賽中,高唐縣檢察院閆爽同志以總成績第9名的好成績榮獲全國檢察機關執檢“十大業務標兵”。
閆爽,男,33歲,現任山東省聊城市高唐縣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局負責人。2012年參加檢察工作以來,從事偵查監督科、刑事執行檢察局等工作,並先後被評為全市“偵查監督優秀辦案人”、全省“刑事申訴業務能手”“刑事執行檢察業務標兵”。自從事執檢業務以來,閆爽先後獲得上級院嘉獎一次、三等功一次。所在高唐縣駐所檢察室連續五屆蟬聯“全國檢察機關一級規範化檢察室”榮譽稱號。其辦理的“劉傑羈押必要性審查案”和監督糾正“黃嘉偉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執行違法案”均被山東省院評為十大精品案件。
閆爽:用青春走好每一步
——記全國執檢“十大業務標兵”閆爽
奮鬥是青春的最高禮讚。
從檢六年,時間正值青春。6年來,他紮根在一線、辦案在一線,秉持法治信仰的心燈,嚴守關口清守心,精準辦案,精細監督,甘於奉獻,在辦案中秉公執法,在駐所中風雨無阻,以踏踏實實的行動踐行著一名檢察官的信仰與共產黨員的赤誠。
500餘起案件的批捕與監督,見證了他奮鬥中的青春,也是他從檢察新人到業務骨幹的青春禮讚。
他就是高唐縣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局負責人閆爽——
精準監督,守禦嚴格執法的關口
偵查監督是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第一道關口,是預防冤假錯案的第一道防線!
工作中,他不論案件大小,從不放縱任何一個嫌疑人或者錯誤追究任何一名無辜者,他認為這是對法律的褻瀆,對正義的踐踏。如杜某某盜竊一案中,在對杜某某入戶盜竊的情形進行深入分析後,他發現杜某某系入戶後臨時起意,且盜竊數額達不到刑事立案標準,而公安機關對杜某某以入戶盜竊立案,發現該問題後,立即向檢察長彙報,及時啟動了監督撤案程序,維護了社會公平正義。
6年來,陪卷宗不陪家人是他工作的常態,在偵監部門是這樣,在監所部門也是這樣。轉隸之前,在案多人少的情況下,他主動摸排案件線索三起,銀行及各類信息查詢20餘次,調查和外圍取證10餘次,分析研判案情及形成相關資料百餘頁,查實董某某等人貪汙一案,並獲得法院有罪判決;在審查起訴許某某等人詐騙案中,他通過細緻審查在案證據,發現無充分證據證實劉小青參與詐騙行為,其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轉移,遂對其改變定性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從而維護了嫌疑人的利益,維護了司法權威與公正。
無論在偵監一線、監所一線,還是擔任檢察長助理,他共辦理審查逮捕、監督立案、羈押必要性審查、財產刑執行監督等各類案件500餘起,均無捕後撤訴、不訴、判無罪、複議、上訪等情況。
奮鬥無問西東,它是成長的歷練!
精細辦案,守護公平正義的陽光
用工作做表率、用執法為群眾、用鐵案表決心。
辦案中,他依法引導偵查,堅持證據裁判,細緻審查,以零口供批捕、起訴範某某強姦案被法院依法定罪判刑。同時認真履行刑事執行檢察監督職責,聯合未檢等部門,積極參與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不斷加大羈押必要性審查工作力度。辦案中,他對涉案未成年人羈押必要性審查建立評估說理機制,發現線索後及時著手調查取證,及時提出建議,及時與辦案部門溝通,充分體現了執檢部門對當事人的人文關懷,使執檢形象更加溫情,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在強化法律的監督的同時,他以精品的意識要求自己,辦出精品案。在從事刑事執行檢察工作以來,他克服困難,主動作為,積極履行新增職能。其中辦理的“劉傑羈押必要性審查案”及監督糾正“黃嘉偉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執行違法案”分別被省院評為十大精品案件。
一個個案件也讓他懂得,讓人民群眾從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辦理尋常案件的每一個環節中。讓辦理的案件成為歷史的“鐵案”,放射出正義的光芒,影響、培育公眾的法治思想,推動依法治國的進程,是每一個法律人的使命所在。
一絲一縷究細節,一點一滴強監督。
精心履職,維護權益樹形象
“揮法律之劍,持正義之天平,除人間之邪惡,守政法之聖潔。”
多部門的工作經歷使他懂得,根扎得深,才會有更深沉的擔當。無論在何種部門工作,他都堅持著“篤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法律信仰。從事刑事執行檢察工作以來,他堅持把案件辦理作為工作的重心,強化案件化辦理工作方式,採用從細微入手抓環節,深入實地抓實情的工作方法,到看守所相關職能科室、監區及服刑人員勞動、學習、生活三大現場,零距離了解服刑犯的現實思想、改造表現、訴求反應,與在押人員談話600人次,發現並糾正監管人員違規執法50餘次,提出的糾正意見和檢察建議均被採納。
以博愛之心、無私之情,在高牆內播撒著法律的溫情,這是正義的昭示,更是他時刻維護的形象。負責刑事執行檢察工作以來,哪怕是在押人員一個隨意的提問,他從不馬虎、敷衍應付。無論工作事務有多繁忙,都要抽出時間深入看守所伙房、監舍、提訊、會見等場所,瞭解在押人員的食物供應、進貨渠道、衛生防疫等,確保他們吃得飽、吃的安全、吃的衛生。同時暢通在押人員訴求反饋渠道,對新入所人員每人必談,培養在押人員自我維權意識,暢通在押人員投訴渠道,在制度上形成維護在押人員合法權益的保障。
“法律在強調懲罰的同時,更蘊含著一種溫情,即便是一名死刑犯,我也有幫他實現合法權利的責任。”他說。
“骨曰切,象曰磋,玉曰琢,石曰磨,切磋琢磨,乃成寶器。”。他的業餘時間幾乎全是在讀書中度過的——千方百計把問題搞透、搞精,自費購買法學書籍補充知識血液,主動跟隨公訴幹警出庭學習辦案……正是憑著這種勤耕不輟的精神和毅力,在省市偵監、刑執等多條線業務競賽中,先後榮獲“全市偵查監督優秀辦案人”、“全省刑事申訴業務能手”“全省刑事執行檢察業務標兵”
““我要以經得起歷史考驗的案件質量回應人民對司法公正的熱切期待,以踏踏實實的行動踐行著一名檢察官的信仰與共產黨員的赤誠。”他真誠表白,將一如既往、不忘初心,用青春走好每一步!
文字:劉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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