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洛南县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职能,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要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助力精准扶贫,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洛南县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

该县紧密结合产业发展、脱贫需求,立足现有法律服务力量与资源,进行统筹协调,合理确定服务方式和模式,合理确定法律专业人员,合理调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村(社区)推行法律顾问制度,逐步设立法律顾问基金,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每年将基金拨入司法行政部门财务专户,经镇办、聘用村(社区)和县司法局三方对法律顾问工作进行年度考评,按照考评结果合理支付法律顾问报酬;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要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向聘请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基层组织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法律顾问要严格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保守工作中知悉的国家和商业秘密以及服务对象的隐私,不得利用掌握的秘密和信息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利益;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接受聘请村(社区)的工作监督,同时接受县司法局、律师协会对其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指导监督,由县司法局负责年度考核,结果计入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记录,并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洛南县计划2017年在当年脱贫的59个贫困村建立法律顾问制度;2018年在计划预脱贫的92个贫困村建立法律制度;2020年,全县243个村全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基本建成村法律顾问网络,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力促公共法律服务上水平。来源:洛南电视台 作者:闫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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