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是上門女婿現在老婆要離婚,財產該怎麼分?

嗔僾嘸價


我的哥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上門女婿跟普通女婿在法律上沒有差別。

那就是說國家並沒有為上門女婿另外搞一套上門女婿婚姻法之類條條框框,所以,財產分割方法參照婚姻法就可以了。

不過,鑑於你在這裡問了,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一下,你是不是在現實中怕對方給你臉色,怕對方怎麼怎麼樣?

不用怕,協商不成,就法庭上見吧,畢竟法律的作用有時候就是為了解決爭端的。

別看我站著說話不腰疼,其實,也是為了你考慮。

還有一條:

1、離婚屬於夫妻雙方的權利與自由,可以協議離婚,也可以訴訟離婚。 2、【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處理】婚前財產各自歸各自,婚後夫妻共有財產原則均分。 如果對方有導致離婚的法定過錯(比如一方惡意轉移財產)分割夫妻共有財產時可以要求過錯方少分,並可以主張損害賠償。 3、【離婚與子女】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給付,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軍幸子



愛家61220143


上門女婿俗稱入贅、倒插門,男人屈尊。

很多年前,北京流行:多少外地女孩把自己嫁給了一套房;

現如今在北京還流行一句話:多少沒本事的男人,為了一套房把自己賣了。

當然,做個“上門女婿”是城市男人或者農村剩男在生活上的一種“權宜之計”,永記“倒插門”不是男人一生的歸屬,更應該是生活的一個開端,誰不想陰陽和諧,家庭幸福合睦。

試想一下,女方既然提出離婚,自己也該反省自悟,人一下子擁有幸福快樂無憂的生活,很容易忘乎所己,異想天開,產生邪念,為什麼,生下來的兒女都隨母姓,女方的財產分配又怎麼樣,但不要忘記兒女還是男人的血脈相承。

我們要了解上門女婿的含意,才能片面地去分析離婚的原由。不能亂扣帽。

一:當“上門女婿”,女方家庭早己辦理夫妻財約定的公證,就是預防。

二:按新的《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第十八條第三項都有司法解釋。《婚姻法》的第二條、第十三條、第十七條都有法律規定。

三:戶口遷入遷移問題,《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第一款、第十三條第一款都有所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六條、第七條、第五十五條都有規定解釋。

不由而說,倒插門真的是男人屈尊,但是婚姻要靠雙方經營,呵護,溝通,理解,寬容,遷就等細心愛護的,男人就算把女人聚回家,還是要夫妻同心,合力斷金。

倒插門的男人要想在女方家贏得生前身後名尊重,生氣不如爭氣,抱怨埋怨不如學會自強。好好躬身自省反省自己,男人陽剛,女人柔情,切不可肆意妄為,因為很簡單,倒插門是男柔女剛,其實思想很好溝通,多做少說,謹言慎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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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則,夫妻共同財產共同債務,子女撫養,夫妻共同承擔!

如一方出軌,有證據的,可以少分財產!

離婚了,誰還再乎財產,平常人家,又有多少財產呢?家都不要了,還計較什麼哦!好合好散唄!



嚴醫生誠待天地


婚姻一場,情愛一場,鬧到離婚地步,財產怎麼分,對人生都是一場傷害!

分多少財產,給多少補償,也彌補不了心靈所受的傷。

娶妻也好,上門也好,婚姻都是因為有情才能成功!

所以,離婚談到怎麼分財產,其實怎麼分都不是婚姻要的初衷!

現在,我們的國情是獨生子女居多,誰嫁誰娶誰都差不多,誰家花錢多少獨生子女家庭也不再計較!

作為男人,婚姻經營不下去了,多少有些責任。

既然沒有給你的女人一生的愛

在財產上就不必那麼斤斤計較!

錢財乃身外之物,你是個男人,自己去賺!

把財產留給女人和孩子也是你的度量。

不要覺得自己是上門女婿,人家把你掃地出門了,就要分財產,要補償!

離婚是處於無奈,絕不是初衷。

對於婚姻不管和還是離,都要不忘初心!

夫妻做不成了,情義可以在!

結婚時,是上門女婿,名聲不好聽,

離婚時,做回男子漢,瀟灑走一回,爽快放手。

把好留給曾經愛過的女人,

在氣勢上扳回一局,

也未尚不可。

有孩子就更該如此,孩子永遠是你的孩子!

淨身出戶又怎麼樣呢!

有人就可以掙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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