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國土資源局出台《房地產調控實施意見》

紅網時刻9月25日訊(通訊員 文德生)近日,湖南省郴州市出臺《關於加強房地產調控的實施意見》,從用地供應、監管以及不動產登記等方面,加強和改進住房及用地供應管理,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實行住宅用地供應“五類”調控目標管理。根據房地產市場實際,結合商品房庫存變化情況,適時調整住宅用地供應規模、結構和時序。通過土地市場均衡有序供應,穩定房地產市場預期。

積極探索推進“限房價、競地價”“限地價、競房價”等土地出讓競價方式。根據區域實際和土地出讓情況,按程序合理確定土地出讓價格,堅決防止出現區域性總價、土地或樓面單價新高等情況。

全面落實土地利用動態巡查制度。加強土地出讓供後監管,核查已出讓商品住宅用地的企業繳款、開竣工等情況,確保開發企業按期開工、竣工。按照《閒置土地處置辦法》規定,除屬於政府、政府有關部門行為造成動工開發延遲的情形外,未動工開發滿1年的閒置土地,按照土地出讓或者劃撥價款的20%徵繳土地閒置費;未動工開發滿2年的,可以無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同時,將其建設用地使用權人納入信用郴州信息系統,使用權人在該土地上建設的房屋上市銷售前,不得參與其他土地的出讓競買。

加快不動產登記發證,切實解決“有房屋所有權證、無土地使用證”住房訴上市交易問題,有效增加二手房市場可交易房源,穩定二手房市場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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