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位「科研間諜」?美華裔藥物研究員因竊取商業祕密恐被判10年


又一位“科研間諜”?美華裔藥物研究員因竊取商業秘密恐被判10年



近日,一則世界著名科學家因被指控竊取商業機密鋃鐺入獄的新聞再次震動了美國和中國的科研界。

據多家美國媒體報道,8月31日,美國賓夕法尼亞州東區地方法院的檢察官麥史文(William M. McSwain)宣佈,著名華裔蛋白質生物科學家薛瑜(音譯,Yu Xue),正式對其被控的,竊取英國製藥巨頭葛蘭素史克(GSK)癌症治療藥物商業機密的罪名認罪。

她可能將面臨最高10年的監禁和25萬美元的罰款,並且還將需要對盜竊商業機密造成的損失進行高達20億美元的賠償


又一位“科研間諜”?美華裔藥物研究員因竊取商業秘密恐被判10年

(圖源:philly.com)

這對於一位48歲的享譽世界的年輕科學家來說,是無法洗去的汙點,也讓許多科研界的專家唏噓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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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48歲的薛瑜,長居賓夕法尼亞州費城郊區,

是世界頂尖蛋白質生物化學家之一,曾於2006-2016在英國製藥巨頭公司葛蘭素史克(GlaxoSmithKline,簡稱GSK)研究室工作。位至高級經理。她在2016年初被起訴後不久就被解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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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lawyer Monthly)

而此事發於2016年,歷時近兩年,才只對其中一名涉案人員有了審理結論。

2016年1月份,GSK指控五位華裔科研人員涉嫌竊取其生物藥品商業機密、欺詐及洗錢,涉及商業信息價值數十億美元。五名科研人員於1月5日被執法拘留,在賓夕法尼亞接受審判。

其後,經過美國聯邦調查局(FBI)調查,美國檢察官辦公室正式控告包括45歲賓州居民薛瑜(Yu Xue)、45歲北卡羅萊納州居民薛天(Tian Xue),38歲加利福尼亞州居民席露(Lu Xi),以及來自中國南京,42歲的李濤和36歲的梅諺(Yan Mei)在內的5人。

起訴書指出,李濤與薛瑜在北卡羅萊納州大學取得博士學位,是校友關係;梅諺在愛荷華大學取得博士學位。李濤與梅諺在美國特拉華州創立任諾藥業,其後兩人與薛瑜合作,在中國註冊成立了一家名叫Renopharma(南京任諾藥業有限公司)的製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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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BBC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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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控聲稱,薛瑜涉嫌利用郵件和迷你U盤向其中國創辦公司提供“大量的GSK科學文件”,其中包括商業機密,例如有關正在開發的各種生物製藥產品、研究數據和過程、藥物開發和製造的信息。

根據指控書中所述,薛瑜在GSK任職期間,多次向中方公司發送了多封涉密郵件,還使用自己的迷你U盤下載了機密信息。而席露則被控在工作期間,通過電子郵件將公司商業機密和其他保密信息發送給其丈夫梅諺。

GSK方面稱被竊取的信息大多數產品是治療腫瘤以及重症疾病相關的藥物。涉及金額重大,據稱產品研發投入超過10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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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18news)

2016年,當FBI逮捕李濤時,在被扣押的李濤所有的計算機內發現了許多GSK公司的機密文件。

而且指控中還透露,薛瑜為了掩蓋罪名,還將其在國內的公司登記註冊在她雙胞胎妹妹和其家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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揹負20多項指控的薛瑜於8月31日對其中一項串謀罪認罪。而據媒體報道,薛瑜雖然承認有罪,但其並不認為,她涉及偷竊商業機密。Yu Xue表示,“對我來說,商業秘密是不公開的信息。我發給他們的專利信息都是公開可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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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philly.com)

檢察官麥史文則表示:“我們不能允許美國公民或外國公民,利用自己的職位之便竊取寶貴的商業機密,並轉交給其他國家的競爭對手。”

美國助理檢察官利弗莫爾(Robert Livermore)稱“被控方和檢方在信息被盜的價值和重要性方面存在巨大分歧”。

法官喬爾·斯洛姆斯基(Joel Slomsky)則指出,檢察官不必證明她知道這是一個商業秘密,只需證明她知道自己在分享機密材料。斯洛姆斯基說,他認為聯邦檢察官已經履行了舉證責任。

而對於“商業間諜”這個詞,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尤其是近幾年,華裔商業間諜被捕、華人創辦的企業因竊取機密被處罰的新聞也常見報端。

不往遠看,就說今年就有多起華裔工程師、高科技人員,涉嫌竊取商業機密。

比如今年8月,

通用電氣(GE)華裔工程師鄭某在紐約被捕。鄭某涉嫌盜取公司機密文件,並使用“隱寫術”藏起機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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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timesunion)


而今年7月,FBI以竊取商業機密罪逮捕並起訴了蘋果前僱員張曉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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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新浪科技)

根據起訴書,我們可以看到,張曉浪涉嫌違規從蘋果自動駕駛汽車項目下載數據信息,被美國當局指控竊取關於蘋果自動駕駛汽車項目的商業機密。

蘋果的監控還拍下,謊稱在中國休產假的張曉浪先後進入了研發部的軟件和硬件實驗室,並且還帶了一盒硬件離開……

而張曉浪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但並不認罪。

再往前一點,威斯康辛州一家法院對Sinovel Wind Group處以150萬美元的罰款,這是罰款金額的上限。華銳風電是中國的一家風力渦輪機制造商,被判定從馬薩諸塞州的美國超導(AMSC)竊取商業機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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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amsc)

2018年6月27日,加拿大華裔徐進東因竊取美國化學公司Chemours商業機密,而被特拉華州聯邦法院判處其10個月監禁。

法庭文件顯示,徐進東在2015-2016年期間在特拉華州的Chemours化學公司工作時,共竊取了數十份機密文件,用於從礦石中提取貴金屬。

而他竊取機密的目的就是為了打算成立一家自己的公司Xtrachemic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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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然,這些華裔科研人員,作為高知分子,沒有基本的職業操作,“偷”別人的工作成果,受到法律制裁,也是理應如此。但是美國媒體和FBI就真的是完全公正,沒有對華裔或亞裔科研者群體有任何偏見嗎?

近年來,與逐年增加的華裔間諜案相當的是,聯邦檢察官鬧出了烏龍,不得不撤銷指控。

這幾件令人矚目的案件包括,天普大學(Temple University)教授郗小星(音譯,Xiaoxing Xi)的案件和。2015年,郗被控竊取涉及超導的敏感技術。當調查人員意識到共享的信息不屬於商業機密時,他們撤銷了指控。但郗的正式教授身份卻沒被保住,他受損的聲譽也沒人給他一個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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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Reappropriate)


就在郗小星被捕前6個月,另一名華裔科學家,就職於美國國家氣象局的水文專家陳霞芬也被FBI逮捕。她被控將敏感的水文信息資料非法發送給中國相關人員。

幾個月後,由於沒有任何確鑿指控陳霞芬犯下間諜罪,美國司法部最終撤銷了對她的全部指控,然而彼時陳霞芬的生活已天翻地覆,陳霞芬被認定無罪後,回到工作崗位,但在兩個月後,仍被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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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這兩起相似的案件,以及其他近百起華裔科學家被誣告為“間諜”的事件也許能反映出美國對於華裔科研人員的態度。

華人百人會會長吳華揚認為:“在過去的160年間,儘管華裔移民為美國貢獻出了不可估量的財富和成就,但是他們卻始終被貼上‘永久外國人’的標籤。”

“過去20年間,我們目睹了李文和博士、郗小星博士和陳霞芬女士被急於審判的不幸案例。這三名華裔美國科學家或美國政府僱員均受到了不公正的指控和基於他們血統的懷疑,儘管最終被證明無罪,但也無法復原他們被毀的人生。”

美國《紐約時報》引述法律專家的話稱,在這些案件中,應考慮的問題包括所謂的機密信息是否真的構成商業機密。

而復旦大學美國研究中心教授張家棟接受《環球時報》記者採訪時也表示,美國的法律對技術竊密的定義十分寬泛,

可能一封郵件和一個電話中的一句話就被認為是“竊密”。

在美國的華人華裔技術人員和來自其他國家的技術人員其實沒有不同。但最近一段時間,美國頻繁出現指控華人華裔“竊密”的消息,這不排除美國進行“歧視性打擊”的可能性,也表明美國正在收緊對華人華裔技術人員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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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澎湃新聞)


而更有報告顯示,早在2015年,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就曾將中國列為美國企業的“首要威脅”。


該機構聲稱,經濟間諜活動數量在去年激增53%,而中國要對此負主要責任。

FBI對165家美國公司進行了所謂調查,結論是95%的商業間諜案件乃中國所為。甚至還專門拍攝了一部名為《公司人:保護美國機密》(The Company Man)的影片,內容為“中國試圖竊取商業機密”。

FBI私下將影片向美企播放上千次,要企業“提高警惕”。(說法來自央視新聞)

商業間諜之禍,若是趨利逐名之輩,不論是什麼國籍,多麼高的學歷,都不過與毛頭小賊無所分別,只不過是“偷”罷了。而也自當是需依照當地法律,依法處置。

但如果是如同那百年前美國所施行的《排華法案》一般,美國政府指派FBI對華裔科學家和高科技人才處以不公平的對待,那美國也自然要看清後果:如今美國高科技公司及各科技行業蓬勃發展,亞裔工作人員也算是勞苦功高、不可或缺。

因此從長遠角度看,這樣打壓華裔科研人員的做法,不僅不利於其科技的發展,也勢必會影響人才引進和存留的概率,與其渲染“中國間諜論”,倒不如好好向科研人員普及一下當地法律,不要再出現下一個無辜蒙冤的郗小星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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