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入室砍人被反打致死,法院竟判反打者故意傷害罪!你怎麼看?

有一男子半夜潛入家中,對頭猛砍三斧,結果被反殺。

去年2月2日,王生娃潛入郭三祥家將郭三祥砍傷,並攻擊郭三祥女婿、親戚,最後反被二人打死。呼和浩特中院一審認為二人防衛過當,判決二人犯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10年和7年。半年後,內蒙古高院認為一審定罪準確、量刑適當,維持原判。

男子入室砍人被反打致死,法院竟判反打者故意傷害罪!你怎麼看?

如果光看案情的話,內蒙古的這個案件除了持斧者作案手段更加陰毒外,其他情節和崑山的龍哥案非常相似。

但是兩案的結果卻大相徑庭,崑山龍哥案中反殺的白衣小哥在公安階段就認定正當防衛,無罪釋放。

而內蒙案中的兩名反殺者,卻被法院判為故意傷害罪,一個十年,一個七年。上訴到內蒙古高院也被駁回,案件基本塵埃落定。

兩個差不多的案件,為何結果大相徑庭。其實明眼人不用說也明白了:龍哥案視頻上網群情激奮民意難違,內蒙案悄無聲息下判時無人關注。

說白了崑山案中的白衣小哥還是命好,真的要好好感謝那位把視頻放上網的人和廣大支持他的網友。

男子入室砍人被反打致死,法院竟判反打者故意傷害罪!你怎麼看?

 有人總結我們國家的司法潛規則:大案講政治,中案將影響,小案將法律。這句話可以說是總結的淋漓盡致。

對比兩案就會有更深的認識,在龍哥案曝光初期,崑山檢察院曾經公佈了一份信息量巨大的案情通告,裡面將白衣小哥定義為“犯罪嫌疑人”,使用“持刀傷害”、“致人死亡”等嚴厲措辭描述案情。懂行的人一看就明白了,檢察院這是要給小哥定性故意傷害啊!

但是隨著輿論的發酵,網民們義憤填膺都認為白衣小哥屬於正當防衛,紛紛表達了自己的態度。最終案件結果讓和專業人士的預測大相徑庭,順應民意把小哥無罪釋放,網民們也紛紛拍手叫好。

從這個案件中司法機關180度的態度轉彎就可以看出,在案件無人關注,屬於“小案”時,司法機關還是按部就班的依照原來的刑事規則來處理,即便這種規則是不合理的。當案件引發了大量關注時,就要考慮民意和影響的問題,這個時候法律也變得可商可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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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過頭來再看內蒙案,案發時間為2017年2月2日,大家回想下那個時候網絡上可有關於這件事的任何風吹草動?至少我是沒有聽說過,所以這對這樣沒有影響力的小案件,司法機關當然不會考慮原有規則之外的東西了,按照原來的做法判就是了。這也註定了內蒙案件的反殺者和崑山白衣男子命運的不同。

前兩天剛看到最高人民法院準備適時出臺司法解釋明確防衛過當的標準,同時鼓勵正當防衛。今天就看到了這則讓人糟心的新聞。很難想象在聚光燈照不到的地方,類似的案件還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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