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發布」靈寶市人民政府關於在主城區實施機動車禁限行的通告

「权威发布」灵宝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主城区实施机动车禁限行的通告

靈寶市人民政府

關於在主城區實施機動車禁限行的

通 告

為有效緩解“雨汙分離”民生工程市區大範圍大面積圍擋施工及開學季學生上下學造成的交通壓力,減少機動車汙染物排放,確保城區主幹道交通安全通暢,保障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持續改善我市秋冬季大氣質量,打好打贏藍天保衛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城區道路交通實際,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在主城區實施機動車禁限行交通管制。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

禁限行區域

主城區黃河路以東、長安路以南、富士路以西、車站路以北環線範圍以內的所有道路(不包括以上四條道路)。

二、

禁限行時間

2018年9月1日至9月30日,每日7:00至20:00。

三、

禁限行規定

(一)禁限行期限內,小型汽車(含新能源汽車)在禁限行區域內實行單號單日、雙號雙日行駛。具體為:小型汽車號牌尾號為單號的(1、3、5、7、9)在單日上路行駛;小型汽車號牌尾號為雙號的(2、4、6、8、0)在雙日上路行駛。

(二)禁限行期限內,嚴禁黃標車、老舊車、柴油三輪車及大、中型貨車進入禁限行區域。

(三)禁限行期限內,確需進入禁限行區域的柴油三輪車及大、中型貨車,應提前到公安交警部門辦理《通行證》,並持《通行證》進入禁限行區域,按規定時間、路線、速度行駛。

(四)為保障城市生產、生活正常運行,以下機動車輛不受限制:

1、軍車(含武警車輛)、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2、公交車、大中型客車、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通勤車、校車;

3、車身外觀噴塗統一標識並執行公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清障專用車輛;

4、車身外觀噴塗統一標識的環衛、園林、市政、熱力、供水、供電、供氣、供油、通信、郵政(含報刊發行、快遞)、押款、保險勘查、新聞採訪、醫療廢物轉運、道路養護等專用車輛;

5、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6、懸掛外地號牌的小型客車。

(五)希望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本通告之規定,提前選擇交通方式,合理規劃出行路線。

(六)對違反禁限行規定的機動車輛,公安交警部門將通過視頻監控抓拍、交警流動執法車及民警路檢路查,依法予以處罰。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微 博:@靈寶交警

靈網備【2016】Z002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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