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自己的女兒被打,報復十歲男孩殺死在學校廁所,你對此事怎麼看?

老同學雙色球


法海一粟認為,根據警方簡短的通報內容,犯罪嫌疑人林某可能涉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或者故意殺人罪。

1、獲罪嫌疑人的林某可能涉嫌的罪名。鑑於警方通報中的關鍵內容為:犯罪嫌疑人林某交待因女兒與死者口角並被打致傷,林某因此心生怨氣而持刀報復,“用水果刀傷害葉某”。葉某因此搶救無效死亡。因此,在刑法上,林某的行為可能涉嫌的罪名為:

(1)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

(2)故意殺人罪。

上述兩個罪名的區別在於,林某在行為時的主觀故意的內容。如果其是傷害的故意,則涉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如果其是殺人的故意,則涉嫌故意殺人罪。而林某的故意內容,只有經過法院審理後,才能最後確定。

2、林某的犯罪動機。從警方通報來看,林某的犯罪動機是“報復”,而報復的原因則是因為自己的女兒在學校與死者口角時被打致傷眼睛,通報中對此的描述為“傷勢輕,未就醫,正常上學”。據此則可判斷,林某的女兒所遭受的傷勢輕微。這個後果可能與死者的年齡有關,據通報,死者葉某的年齡為10歲。現在的問題是:在上述情形下,林某為什麼會“心生怨氣”,並因此而產生報復的心理,同時,還將報復付諸於行動?

3、本案中是否存在校園暴力的背景。這些內容,目前尚無消息證實,因此,法海一粟也不便揣測。但是,在過往的新聞中,關於校園暴力的話題,總是時有觸及。

4、希望本案悲劇不要重演。不管怎樣,這個案子已經造成兩個家庭的悲劇。死者的父母的喪子之痛可能終生難平。而林某的家庭呢?如果林某因本案而判處死刑,那麼,其女兒將遭受少年喪父之痛,其妻子將遭受中年(可能不夠確切)喪夫之痛,其父母將遭受老年喪子之痛。法海一粟在此呼籲:這樣的悲劇不要重演了!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我們都說,父親是我們的英雄。不管別人怎麼對我們,當我們在外面受了欺負的時候,父親總是會替我們出頭,不管面對父親的是什麼,他們都會保護我們,這就是偉大的父愛,這就是我們的父親能夠替我們做的事情。可是父親也是人啊,誰又來保護他呢?

看了這個新聞之後,我感到非常的難過。小女孩在學校經常受到小男孩的欺負,但是男孩的家人對於這件事並不傷心,既不道歉也不付醫藥費,幾次之後小女孩的父親一怒之下殺害了小男孩。

不得不說,這是一個悲劇!一方是護女心切,一方是護子心切。

我覺得在這件事中男孩的父母們做的真的非常不好,之間的人孩子在學校把女孩打傷,就應該給人家孩子道歉,可是男孩的父母卻不以為然,我覺得這是做父母的失敗,正因為他們的不在意,自己的孩子最終被殺害。所以說,有時候孩子可能不太懂事,但是父母總不能也不懂人情世故,男孩的父母確實做的不大好!

女孩的父親能夠憤怒到殺害掉男孩,那就說明孩子之間不是簡單的打鬧了!



其次就是女孩的父親。我真的能夠體會到女孩父親大人心情,憤怒與悲傷。自己的孩子在學校受到欺負,這是家長們不能承受的了的,更何況欺負人的一方完全沒有表現出道歉,這是這位父親最不能忍的。

但是女孩的父親啊,你知道你的一刀極有可能毀了自己女兒的一生嗎?當你入獄之後,別人可能會詆譭你的女兒,可能會在女兒面前說你,孩子也會因此感到愧疚。我真的無法想象孩子得需要有多大的承受力才能走出這段陰影,真的很難過。

希望小女孩能夠儘快的走出陰影,因為她的爸爸希望她能夠健康快樂的生活!

這是大貓的一些看法,歡迎大家在文章下面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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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貓聊三農


小龍觀點:孩子被欺負了,父親幫忙出氣無可厚非。但是太沖動太偏激了,男童罪不至死啊!這樣一來,兩個家庭都毀了!


警方最新通告已出來,捅人男子的女兒在學校被男童欺負,弄傷了眼睛,但並沒有像網上傳的弄瞎了這麼嚴重。其實孩子年紀小,在學校磕磕碰碰很正常,男子應該不至於女兒被欺負一次就要捅人。應該是男童在學校經常欺負這女孩,並且男童的父母態度也不好,沒有主動道歉和承擔醫藥費,這才引起了矛盾的爆發!作為家長應該以身作則,孩子犯錯了就該教育,而不是一味的護子。你的孩子是寶貝,別人的就不是嘛。所以有時家長處理事情的態度就可能造成自己家庭,自己孩子的不歸路。

現在是法治社會,男童已經搶救無效死亡,而捅人男子也將受到法律的宣判。故意殺人,這罪名不輕啊。衝動是魔鬼說得一點沒錯,男子氣急敗壞將男童捅死,卻沒想過後果,自己的女兒以後將會失去父親,他的家庭也將失去這個精神支柱。。而男童父母失去了自己的兒子,肯定不會這麼善罷甘休,那受苦的還是男子的家人,並且以後女兒也可能被人指指點點,說是殺人犯的女兒。這事對男子家人所造成的影響是巨大的,很可能會影響一生!

凡事要冷靜,理智啊!多想想自己的家人,他們是需要你而不是失去你。


邕城小龍


爸爸是家裡的頂樑柱,也是孩子的保護神,只要孩子受欺負,肯定爸爸是第一時間會出現的,這也是爸爸的責任。但是蓄意殺死一個傷害力並不對稱的孩子,這就太過分了,以大欺小,應該依法處理。

這種事還是要說說教育的問題。

一般來說,孩子之間打打鬧不會有太過激的傷害行為。作為家長來說,儘量不要參與孩子之間的糾紛,由孩子自己儘可能的想法解決。家長摻和其中時,就會產生根本上不對稱的力量,並不利於孩子之間的相處。

其實孩子之間,特別是小學生之間,還沒太多的深仇大恨什麼的。縱然有什麼小的過節,孩子之間都有自己的方式去解決。如果孩子一直被欺負,那家長應該教育孩子學會反擊,學會保護自己。

俗話說“女兒是爸爸的小情人”,爸爸對女兒確實有一種偏愛。看到孩子被欺負,自然是憤怒的。而該孩子家長直接參與孩子的矛盾,這是將矛盾升級和激化,並且利用自身的絕對優勢對孩子形成了欺凌,帶刀行兇就造成了故意殺人的後果了。

當然不得不說該孩子家長,平時應該是一個比較偏激和暴躁的人。如果有一點理性,直接找學校找老師解決。實在不行就是家長直接來個決鬥,也比對孩子的傷害來的公平。

該案發生後,由於家長的衝動,造成孩子徹底失去了爸爸的保護,並且家庭還需要賠償因此帶來的高額賠償。而兩個家庭卻因該事件被造成永久的傷害。

該案最後以悲劇結尾,留給社會的不僅僅是思考,也是警示,家長自身的修養比用暴力解決問題來的更好。

對待孩子的教育問題,這本身就需要家長和孩子的智慧。家長不可能保護孩子一輩子,應該更多的是教會孩子處理問題的方法和能力。學會放手,孩子未來的路才能更長遠。




如果認同作者觀點請贊並關注,我們會有更多的共鳴。


說天評地鹽城哥


這事兒還聊什麼父愛,是不是以愛之名就可以為所欲為?犯錯就要受到懲罰,犯法就要承擔責任。我們必須要維持這個社會的基本秩序,哪管某些方法在情理上是可以理解的。


昨天奇葩說第一期更新,熊浩說了這樣一句話:

有些惡要被澄清,有些原則要被端正,公正這件事情不是一場遊戲。

各位必須要注意,我們現在聊的不是一個情感問題

很多人都在那裡懸賞父親保護女兒理所應當,如果保護要靠傷害他人的話,就絕不是一件理所應當事兒。

如果說犯案者的女兒被那個男孩真實傷害到的了,大可通過法律途徑去解決,去告他,去訴訟,僅僅憑藉正常的手段,就足以讓其家庭付出巨大的代價。

但絕不應讓一個孩子付出生命的代價,縱然這個孩子缺乏觀念,縱然其父母同樣缺乏教養。

各位要記住這是一件殺人案,是一個成年人用暴力手段奪去了一個孩子的生命。

這種情況下有什麼好洗的?

難道就因為學校的不作為,學校不管,他就可以殺人?

難道就因為男孩的家長愛理不理,不賠償,他就可以殺人?

如果要是這樣的話,社會還有什麼秩序可言?如果我們都不能遵守基本的規則,那麼我們將生活在一個什麼的環境?

每天刀光劍影,到處肆意復仇?

那是你們現在出來“洗”,出來“鼓勵"的那些人想要的世界嗎?

且不論到底是不是,幸運的是這個世界還控制在理性的人手中。

而這件事,其實已經有了定性

很多非法律人士並沒有調查相關信息,筆者便在這裡普及一下。

該事件最有可能出現的判決將是:故意殺人罪。

這是典型的復仇型殺人,大家可以看下述事件通報:

事件的經過也算是交代清楚了,什麼弄瞎了的說法,純屬造謠。

至於有人說,殺人者可能是精神病患者,那麼在結果上或許或存在一些特殊情況。

但是,並不意味著精神病患者就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最後說一句:我們每個人都有維護這個社會的秩序,是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是秩序的得益者。

對於那些唯恐天下不亂的人,如果你們不認可現有的制度,可以選擇去自己認為適合的地方。如果你連出去的能力都沒有,就意味著更沒有能力改變環境,有那功夫多賺點錢,不比招人討厭強?


小言詹詹


比殺害小男孩更可怕的是,網友的不當評論!

昨天下午放學的時候,在浙江瑞安的一所小學,因為兩個孩子之間的口角矛盾,一個女孩的爸爸拿著水果刀去學校把一個10歲的男孩給殺害了,他說這是為自己的女兒出氣了!到目前為止,小男孩已經因傷勢嚴重救治無效死亡。

事情一出,網上各執一詞,甚至出現了對此事拍手稱讚的言論;


此事的原因還沒有調查清楚之前,網傳該男孩將林某女兒的眼睛打傷致瞎,許多網友為此憤憤不平,都認為該男孩是熊孩子,這是他罪有應得。但是在警方的通報中我們可以看到:小女孩的眼睛只是受到了輕傷,並不是網上所說的戳瞎了!而這時你再看看那些言論,在未調查清楚前就妄下結論、帶偏輿論風向。你們欠死去的男孩一個道歉:

也有人說這個事件中的男孩就是傳說中的熊孩子,對待熊孩子就應該懲治。但是回頭看看這個事件,小男孩就算是熊孩子,但命不該死,也不能是孩子們的矛盾需要家長出手拿刀處理!這樣的以暴制暴,毀了兩個家庭!

據說該殺人男子疑似精神病患者,真不知道法律怎麼懲治這樣一個罪犯!

希望當父母的都可以理智一點,無論什麼時候衝動都是魔鬼!


如意島會理財


這個新聞比較簡短,只是說了小男孩跟小女孩發生衝突,而說小女孩的父親到學校去毆打報復男孩為自己女兒討公道,把小男孩殺在廁所裡面,後被人發現撥打急救電話叫救護車,最終男孩搶救無效死亡,殺人的男子被刑事拘留,新聞大概就是這樣的,光從新聞報道出來的意思肯定會有很多人憤怒這個殺人男子的行為,而整個事情其實並不是那麼簡單,新聞也沒有仔細的把前因後果說清楚,所以很容易造成錯誤的輿論導向,就像前段時間的四川醫生跟一箇中學生在游泳池發生衝突後媒體不清的報道導致錯誤的輿論導向害死了醫生,可以看出媒體報道新聞的真實性與否的輿論導向影響有多大。

具體不知道原因是什麼樣的,但是據說在平常的時候小男孩經常欺負小女孩,常常被欺負的小女孩回去跟家長說,而殺人的這個男子做為小女孩的父親為了保護女兒也多次找學校的老師和領導反應過情況,但是學校並沒有處理好這個事情,小女孩依然一直被死者欺負,而這次這個死者在欺負小女孩的過程中竟然差點弄傷了小女孩的一隻眼睛,而死者的家長在自己小孩欺負傷害別人小孩的事情上沒有盡到教育的責任,非但沒有教育自己的孩子還找各種理由護犢子,把欺負打人的行為說成小孩打鬧,特別是這次傷到了小女孩一隻眼睛這種嚴重的情況下小男孩的家屬的態度更讓人心寒,所以殺人的男子看到解決無望的情況下忍無可忍的選擇了報復,殺死了傷害自己女兒的男孩。

如果真的是這樣那從這個事情的版本的角度當中可以看出熊孩子的背後有護短的家長,所以才有的熊孩子無法無天胡作非為的事情出來,並不是說小孩子之間的事情都能用打鬧來糊弄的,打鬧也得有一個度,而小男孩的家長並沒有去教育小孩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只是一味的護短開脫,使得小孩子變得做事情完全沒有一點分寸,這不得不說讓人非常反感的,而這種小孩子的家長比較自私。

如果死者的家長在教育自己小孩的事情上用一點心,事情也不會是這個結果,可以說這個事情的絕大多數責任是死者家長一手造成的,但是很明顯這種人是不會承認自己的過錯的,自私的人只會找別人麻煩而不會控制和懷疑自己,在自己小孩子傷害別人小孩的時候沒有教育自己的孩子還為小孩的錯誤開脫,從這種行為看來就註定了這種家庭出事是早晚的事,現在好了自己小孩自己不教育有人幫忙管了,但是釀成悲劇了後悔也已經晚了。

做為學校在學生之間發生衝突被學生家長親自反應出來,學校沒有當做一回事,可見學校在管理上面存在著多大的問題,而從這種事情的處理方式和過程中可以看出來了這個學校的老師和領導的工作責任態度的缺陷,如果學校老師能處理到位一點,多跟熊孩子家長反應溝通一些,也許就不會這樣的結果,當然最主要的還是現在的學校被一些無理的家長嚇到了變得不想管也不敢管的態度,這不得不說問題的根源跟家長脫不開干係。

很多人都覺得殺人的男子太殘忍,很多人都說小孩子做錯事大人要包容一點,這些都是站著說話不腰疼的人,事情沒有發生在自己身上自己都是聖人,如果自己的孩子受到了這樣的傷害不知道這些人還會不會做到像自己說的那樣像聖母的處理方式去處理事情了,所以說裝聖母的人在說話之前先要想想如果自己是當事人,受傷害的是自己的孩子的時候內心是怎麼樣的再出來發話,雖然說衝動是魔鬼殺人是違法犯罪不值得提倡,但是說實話這個死者一點都不值得同情,就算他現在不出事按照這種性格以後還會傷害到其他人,出事是遲早的事,但是我覺得殺人的這個家長愛女心切值得理解,但是的確有點極端了,處理方式有很多種殺人把自己搭進去的確不值得。

很多人都覺得這個男的愛女到了心理扭曲的地步,小孩子打鬧自己都要出面報復殺人,正常來說一般的小打小鬧肯定不會讓一個做父親的人動到起殺心的地步,十有八九在這件事情上面的次數太多而一直沒改變到了無法忍受的地步,正常來說一般小孩子出毛病家長第一時間會找老師學校領導以及對方家長來解決,肯定不會孩子一受到欺負就直接去殺對方,哪個家長有那麼愚蠢,所以應該是在處理小男孩欺負小女孩事情上面得不到合理的解決造成的,所以像這種事情不是偶然而是必然,因為有因必有果,欺負人沒處理好是因,造成了報復殺人的果。


無法超越的足跡


毫無疑問,這是一個懦弱卑鄙的男人,這是一個極端自私極端變態的男人,這是一個愚蠢無知惡毒的男人。說他是男人,還真是給男人這兩個字摸黑,丟臉。與其說他是人,倒不如稱他為人渣,是魔鬼。

每個人都有少年時光,每個人都會為人父母。十歲左右的男孩子,哪個不是頑皮,搗蛋打打鬧鬧,哪個不是無輕無重盡興玩樂。我們有過這樣無憂無慮快樂的少年時光,我們也曾磕磕碰碰,甚至頭破血流。但過幾天好了傷疤忘了疼,我們還是小夥伴,還是好朋友。我們還會在一起玩耍。

我們為人父母,哪個不疼愛自己的孩子,哪個不惦掛自己的兒女。每個孩子都是父母的心頭肉。可是,僅僅因為自己女兒受了點傷,一個堂堂成年人竟然持刀把一個十歲的男孩殘忍殺害,這究竟是一種怎樣的心態呢?其扭曲的人格又是怎樣的社會環境所致?我們無從知曉。但,一個思維正常的人,在女兒受到同學間無意的傷害後,肯定心急憤怒,這也是人之常情。一氣之下,打他兩巴掌也可諒解。

其實學校裡,同學互相間打鬧造成受傷的情況經常出現,我們可以通過老師,通過學校加以解決。解決不了還有法律法院途徑。

就算你無錢無權無勢,就算法律也被人為操縱,你還有長矛,鐵棍,你還有熱血勇猛,你可以找學校負責人,可以找男孩家長,可以找,,,,,為了女兒,為了公平公道,大不了和不負責任的人,拼個魚死網破,或者你死我活,如此也許還能博的人們的同情,也許還能成為保護兒女的英雄。

但其殺害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小男孩,則罪該萬死。死有餘辜。即使法律放他一命,也應讓其傾家蕩產賠男孩家人,再把牢底坐穿。如此也難恕他殘害一個年幼生命的罪惡。


殘煙未央


如果打架事件發生後女孩家長向學校反映了情況,學校方面不處理或是於和稀泥,女孩家長又找了男孩家長溝通,對方不理,那我支持女孩家長處理方法。試想一下,男孩家長和學校(可視為社會)都不對犯錯的孩子進行批評教育那孩子長大成長為崑山寶馬哥的機率很大。如果女孩家長沒找學校和男孩家長溝通直接拿刀殺人那就太沖動了。


用戶1786907825492


面對這個問題,我不能平靜,我也是女孩子的父親,在偶爾看到校園欺凌事件的報道後,我總是設想我如果是那個女孩的父親會怎麼做,我的第一反應是如何在最小損失的前提下,給對方造成斷其一指的威懾效果,尤其在極端惡劣事件面前,作為父親,保護自己女兒的底線是絕對不容挑戰的,這是本能,更是人性。

這件事對於這個社會來說應該是有積極意義的,原因很簡單,平衡女性在力量方面相對於男性的劣勢,這就像美國允許合法持槍一樣,他平衡的是弱者的劣勢,這樣更加有利於社會的平衡發展。

但是對於兩個家庭來說是悲劇,悲劇的開端是男孩家長教育的失敗開始,並不是男孩被打傷醫治無效開始。是否還存在其他的事件細節,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學校處理不及時,男孩家長處理的不合理。

女性在力量和敏捷上相對於男性是弱者,這就意味著在缺少保護的時候,她面對男性威脅時只有委屈求全,這是男女不平等的本源。在文明社會,文明之光也不可能照進世界的每個角落。現實中部分甚至相當多的男孩家長基於此,還是存在一種優越感,相對的女孩家長就沒有。

對於管教欠佳的男孩如果對某個女孩產生欺凌,這種欺凌思維不會隨著家長和老師的調解減弱的,最可能的情況是,他會選擇比較隱蔽的欺淩策略,威脅女孩不準告訴家長和老師,甚至升級欺凌行為,對女孩造成心理威懾恐嚇,比如說,如果說出去就殺了你之類的話。現實中,這種例子比比皆是。如果再遇到不作為的學校和不講道理的欺凌方家長,此時繼續文縐縐的處理已經沒有任何意義。

那麼對於女孩子的父親此時的選擇是什麼,以實質傷害和真正的更大威懾來履行父親的職責,這是真正的威懾,因為他會給對方造成更多實質性的損失,絕對會有效消除欺凌讓對方無法恢復的辦法,甚至是失去男孩或更多。畢竟,痛苦的活著比死亡更可怕。

現在社會,各種不如意,孩子幾乎是家庭唯一的生活寄託,父親是女孩子天然的核保護傘,也是父親唯一的寄望。所以失手打死男孩不足為怪。

如果換作其他有責任的父親,也許都一樣。

所以很多膚淺的評論根本就沒有從本質上分析該事件,就譴責女孩的父親。要知道他並沒有殺害的意思,只是出手過重罷了,為什麼出手那麼重,因為他腦海中充滿了自己孩子被打瞎眼的恐怖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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