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发布《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建设规范》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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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的治理模式才算是“三治融合”?作为“三治融合”发源地,在探索初期,嘉兴各地一直被这些问题所困扰。经过五年实践摸索,“三治融合”被写进了党的十九大报告,从嘉兴走向了全国。9月20日,在第二届推进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建设创新基层社会治理高峰论坛上,嘉兴又创新发布《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建设规范》地方标准,进一步推动了“三治融合”规范化建设。

三治融合

1

自治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等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有序参与社会事务的一种治理方式。

2

法治

严格依据法律治理国家的原则,实现政府依法行政、公民依法行事、社会依法运行的一种治理方式。

3

德治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通过榜样示范、礼仪教化、道德评议等,在全社会形成普遍认同的道德标准和价值尺度,营造崇德向善、诚信友爱的良好社会风尚的一种治理方式。

在党委、政府主导下,基层以法治、德治为手段,提升自治水平。以自治推进法治、践行德治,以法治规范自治、保障德治,以德治引领自治、促进法治,实现民意、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形成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

嘉兴发布《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建设规范》地方标准

“三治融合”三大治理主体

1基层党组织

坚持以党建引领“三治融合”治理工作,明确了基层党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的管理职能与工作要求

1、坚持党建引领“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2、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依托网格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每个网格至少有一名党员网格员。

3、加强基层党建,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4、培育和选树政治强、能带富、善治理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加强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5、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动社会组织承担适合社会力量参与的公共事务。

6、应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基层群众自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自治主导作用,提出网格化管理、排查化解矛盾等方法和要求

1、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的自治主导作用。

2、村(社区)应进行网格化管理,将区域内所有人、地、物、事、组织等要素和服务事项纳入网格。网格内配备网格长和若干名专兼职网格员,全面负责网格内基本信息采集、民生需求反映、问题隐患排摸等事项。

3、应建立人民调解组织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成功率98%以上。

4、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承接上级政府职能转移,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自治的衔接互动。

3基层社会组织

明确培育和发展各类基层社会组织、承接公共服务事项的要求

1、培育和发展各类基层社会组织,重点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文体类、公益慈善类、环境保护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基层社会组织的协同作用。

2、主动承接政府购买的公共服务事项,开展居家养老、环境保护、慈善帮困等方面服务型、公益性、互助性的活动。

自治、法治、德治三大体系的建设要求

一是建立基层民主、群众参与、社会协同的自治建设体系,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

二是建立组织学法、引导用法、带动守法的法治建设体系,实现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三是建立以规立德、以文养德、以评树德的德治建设体系,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

嘉兴发布《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建设规范》地方标准

该标准中的特色:“评价指标体系”

为便于基层实践,推动“三治融合”基层治理体系创建,嘉兴在该标准中明确“三治融合”村(社区)评定要求,合理设置评分标准,以村(社区)评定检验“三治融合”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成效。

“三治融合”村(社区)评分标准及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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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治融合’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髓、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发展方向,恰逢其时地制定和实施该地方标准更是推动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方法和路径。下一步,嘉兴市将围绕标准抓落实,把标准化理念融入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中,进一步推动全国“三治融合”实践示范地的建设,开拓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新局面。”嘉兴市委政法委相关处室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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