嚇人!牛百葉、魷魚、黃喉……你經常吃的燒烤美味可能被泡過!嚴重可致癌!

吓人!牛百叶、鱿鱼、黄喉……你经常吃的烧烤美味可能被泡过!严重可致癌!

牛百葉、魷魚、黃喉……這些廣西人餐桌上很常見的食材,居然也吃得不放心。西鄉塘區法院日前披露的一起食品案件中,小商販廖某軍用甲醛浸泡這些食材,並銷往南寧、百色等地,後被群眾舉報,廖某軍的黑作坊這才被端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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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配圖)

廖某軍,今年50歲,眼下的他,已是身陷囹圄。廖某軍原是一名小商販,為了牟利,動了歪心思。2014年11月起,他在高新區西明村六隊一民房內加工生產水泡魷魚、牛百葉、黃喉等食品,為了使生產的食品防腐保鮮,廖某軍在加工過程中違法添加甲醛,在長達一年的時間裡,其所生產水泡食品被源源不斷地銷往南寧、桂林、百色等地。

次年11月6日,警方接到群眾舉報,連夜突襲廖某軍租用的加工點,在其廠房內查獲水泡魷魚、牛百葉、黃喉和牛肚成品和半成品一批及兩瓶甲醛液體。經送檢,廖某軍加工生產的魷魚、牛雜成品及半成品的抽樣樣品中均檢出甲醛。警方順藤摸瓜,還在廖某軍的客戶處查獲一批同樣含有甲醛的水泡魷魚。

因涉嫌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廖某軍隨後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5日被逮捕。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廖某軍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慘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的規定,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的規定對其提起公訴。

被告人廖某軍對起訴書指控的事實和罪名均沒有異議,表示自願認罪。不過其辯稱,自己並沒有添加甲醛的故意,且銷售前產品經過多次洗滌,食品中殘留的甲醛量很低;歸案後已自願認罪、悔罪,希望法院從輕處罰。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廖某軍利用非食品原料甲醛加工水泡魷魚、牛雜等食品銷售給他人,其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

廖某軍歸案後如實供述其全部罪行,當庭自願認罪,依法對其從輕處罰。

綜上,法院最終判處被告人廖某軍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注意:甲醛是由(即甲醛亞硫酸氫鈉)在60℃以上分解釋放出的一種物質,它無色,有刺激氣味,易溶於水。35%~40%的甲醛水溶液俗稱福爾馬林,具有防腐殺菌性能,可用來浸製生物標本,給種子消毒等但是由於使蛋白質變性的原因易使標本變脆。

甲醛具有防腐殺菌性能的原因主要是構成生物體(包括細菌)本身的蛋白質上的氨基能跟甲醛發生反應。

甲醛對人體危害很大,嚴重可致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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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南寧晚報記者周志英

三審丨春雨

二審丨韋瑋

校對丨黎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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