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有些高鐵霸座的人,被占座位的人可以提出讓鐵路公司賠償嗎?

累老就鼓得會


最近霸座問題突然就成了熱點,看見這件事情雖然簡單,卻非常複雜。

網民包括人民網等主流媒體都談到了現場執法問題,但是根據鐵路部門的說法,在實際執行中非常困難。也有網民認為罰款200元,兩個月不能坐火車,處罰太輕。

對此,北京工業大學城市交通學院院長陳豔豔稱:在懲罰霸座的乘客時,也應給予改正錯誤的機會,乘客因霸座被處治安處罰200元並被限制乘坐火車180天,如果以後不再犯此類錯誤,就對個人起到了教育、懲戒的作用。

那麼題主提出了被霸座的旅客是否可以索賠的問題,這個我認為是完全可以的。

因為車票就意味著是雙方簽訂的合同,上面約定了發車時間,車次和出發地,目的地以及座位號,那麼如果鐵路部門沒有給旅客提供相應的服務,或者服務不到位,那麼旅客就可以據此想鐵路部門提出索賠,這一點是毋容置疑的。

每一位乘客買了車票就享有相應的合法權益,這種權益應該得到尊重。如果沒有這種尊重,就是失德行為,甚至違法。

各行各業都需要有‘尊重法權’的意識,並對類似的侵犯法權的違規行為配以相應的懲處措施,這樣才可能對全社會起到懲戒作用。

媒體曝光和社會輿論也會對對霸座人造成壓力,起到監督的作用,減少鐵路乘客的違規、不文明行為。同時我們也應該注意,輿論監督也應該適當,注意保護個人隱私。


煮茶聞書香


理論上可以要求鐵路公司賠償,因為旅客買了車票後,就與鐵路運輸公司達成了一種運輸合同關係。那麼作為鐵路運輸公司就應當按照合同規定的條件為旅客提供服務。如果不履行合同或者是履行的合同不符合要求,旅客完全可以要求鐵路公司賠償。



但是在實際操作中要求鐵路公司賠償是很難的。

首先,旅客要求鐵路公司賠償什麼?也就是賠償哪些損失?

旅客買到車票座位後,只有沒有做到自己的座位上,但是並沒有妨礙其乘坐火車,也沒有妨礙其順利到達目的地。所以說對於旅客來說,實際上並沒有什麼損失,因此無法主張鐵路公司賠償。

如果說旅客因為買到車票後沒有坐上車,又另行買其他車次的車票,那麼這麼造成的損失,可以要求鐵路公司賠償。

其次,旅客買到車票後,因為座位被其他旅客強佔了,那麼侵權行為人就是其他旅客。

責任就在於其他旅客,旅客要求賠償的也只能由霸佔座位的其他旅客來承擔責任。

最後,對於座位被霸佔之事,鐵路運輸公司應當積極排除妨礙,給旅客提供一個舒適安全的運輸環境。對那些座霸等人應當嚴厲制裁,絕不手軟。


法重情深


乘客與鐵路方是有合同約定的,是可以要求的,勿庸置疑。

很多人也有很強的維權意識,也知道可以維權,只是大多數人嫌麻煩才不計較的。何況,訴訟成本大,耽誤時間和精力!

如果有專門處理這種小的民事糾紛法庭,快審快結,相信會有更多人維權的!

謝謝!



不拿情商說事


這個要從兩個方面來考慮,1.旅客上車後已獲得自己的座位後,再因自己的離開(比如上廁所)而被她人強坐,這種情況鐵路就沒責任,因鐵路已按合同將座位交付給旅客了。2.旅客上車後就沒有獲得自己的座位,找鐵路工作人員要求履行合同,鐵路工作人員找強座人按合同履行,而強座人拒不履行合同,但又沒有與被侵權人發生治安糾紛,鐵路部門徵得被侵權人同意重新安排座位。這兩種情況鐵路是沒有責任的。3.若侵權人拒不騰挪,而鐵路部門也未重新安排(因列車滿員)同等級以上給被侵權人,被侵權人就可向鐵路部門追償相應損失。

其實鐵路警察可以以被侵權人報案為由,要求侵權人到辦公區協助調查將侵權人請離座位來化解矛盾。


東方萬精油


應該。只有鐵路單位利益受損,他們才能真正想辦法解決。


QQj1164530705


當然可以!合同關係已形成,鐵路有責任保障乘客的合法權益!


小豬倌808


當然可以,因為,被占人買了票,事實上,就和鐵路部門形成了合同關係。另外,鐵路部門也可以向強佔者要求索賠,並將強佔者拉黑,永將不得乘坐火車出行,如有必要也可向法院提起訴訟,用法律手段來維護鐵路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