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級監督切莫淪爲「約定俗成」

雖然上面規定公務接待不能上菸酒,但我們可以開假髮票衝抵費用。”“那簽字、審批、審核環節怎麼辦?”“都是我們自己人,沒問題。”近日,江西省上饒市廣豐區紀委監委通報的一起違紀案件中,該區湖豐鎮湖豐居委會在2年裡通過虛開發票報銷20多萬元菸酒支出,目前該居委會6名幹部均受到嚴肅處理。(9月20日 人民網)

“上級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太軟,下級監督太難”,此話雖說刺耳,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應我黨在黨內監管上存在薄弱之處。同級監督是對一把手最近的監督,但是在現實中,同級監督也有時嚴重缺位,在利益或權力的驅動下,本應該互相監督的制約卻變成了‘一致對外’的同盟,本應該“拽 拽衣角、扯扯袖子”的告誡卻變成了“約定俗成”。

縱觀一系列落馬官員的案例,除了部分官員是因為管理制度瑕疵落馬,在很大程度上監督不嚴不實是他們落馬的共同原因,缺乏權力監督致使權力尋租。有的利用工作之餘結黨營私,有的專門在工作之餘處理公務,有的在酒酣耳熱之時權來錢往……社交圈、生活圈及休閒圈淪為腐敗場。而本應該落實的同級監督,卻因為怕傷同事和氣,應付了之,勸解和批評也多半是“要注意學習、注意工作方法”之類言之無物的空話、套話。同級幹部尤其是班子成員之間缺乏正常的批評和幫助,對錯誤的東西聽之任之,該提醒的不提醒,該反映的不反映,使得一些“一把手”自我膨脹、無所顧忌,一步步陷入泥坑而不能自拔。

常言道,沒有監督的權力,必然會導致腐敗。雲南省原省長李嘉廷在懺悔中曾說:“高級幹部本應成為被監督的重點,在我身上卻變成了薄弱點,甚至是盲點,下級不敢監督,同級不好監督,上級難以監督”。海南省東方市委副書記吳苗接受審查時說:“監督一定要到位,不能停留在口頭,要把對領導幹部的監督落實到實際工作中,沒有監督或缺乏監督的權力遲早會變質”。領導幹部是公權力的執行者,代表著黨和國家的形象、人民的利益,理所應當自覺接受監督。只要堅持秉公用權的觀念,就不必糾結於監督嚴格了、全面了就“沒有安全感”。

監督不是源自不信任,也不是和誰過不去,而是從嚴治黨的必然需要和人民群眾的迫切願望。在實際工作中,同級的監督除了主動性不強之外,方法不多、制度機制不順暢也時常掣肘監督。同級黨委和紀委權力不對等,黨委的權力大於紀委的權力,直接影響了紀委會有較多的顧慮;紀委和黨委考核連綁,紀律檢查結果因為考核制度原因致使同級監督經常無力;人財物受制於同級黨委,紀委隸屬當地黨委領導,發現問題時,由於紀檢幹部從屬於同級黨委,迫於自身利益和人情關係,紀檢幹部不敢放心大膽地監督。

隨著時代的深刻變革,監督常態化、全天候也是大勢所趨。當前,同級監督仍存在執法太軟的現象,要解決同級監督難題,首當其衝要解決同級監督尷尬。擴大紀委權力,要讓紀委權力直接影響不敢管、管不了的格局,說話有分量了,監督才有保障;完善領導班子議事制度,集體討論決策重大事項,嚴格執行“一把手”末尾發言制,避免“一言堂”;落實監督責任。堅決克服不想監督、不敢監督、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對不敢抓、不敢管,監督責任缺位領導幹部要堅決問責。

“強化黨內監督,重在日常、貴在有恆”。強化黨內同級監督也並非一朝一夕之力,需堅持不懈、持之以恆中見常態、見長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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