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連接法庭轄區南北幾個鄉鎮的巒城大橋因老化而實施封閉交通管制,導致機動車輛無法直接通行,辦事的群眾需要繞行二十多公里的公路或者步行三四公里到巒城法庭。大橋封閉了,群眾到法庭的路程遠了,法庭幹警外出辦案、送達的客觀困難也加大了,但是心繫群眾、司法為民的心始終不變,既然“山”不能夠過來,就要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克服困難。
山不來我自去,客觀困難等閒視
橋不通,人心通,山不來,我自去。為了方便大橋兩岸的辦事群眾,法庭幹警起早摸黑犧牲休息時間在天橋上來回跑送達,3公里多的路程,每天至少走兩個多來回,切切實實用雙腳一步步丈量整個轄區。
電子送達顯本領
積極採用微信、彩信和電子郵件等電子送達的手段,在保障當事人合法訴訟權利的情況下,通過電子送達案件的起訴狀、開庭傳票、訴訟風險提示書等有關應訴材料,極大地提升司法效率的同時又較好地方便了當事人,真真正正讓信息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同時利用電子平臺,在之後的訴訟過程中向當事人告知案件流程,及時釋疑解惑。目前,巒城法庭電子送達案件佔全部送達案件的40%左右。
善借力巧施法
送達過程中緊緊依靠黨的基層組織和群眾自治組織的力量,積極利用人民調解組織和農村中德高望重的族老開展工作。針對可能對法院工作存在顧慮的當事人,在送達前暢通聯繫,避免上門送達“撲空”,通過邀請地方上有威望的老人或者有影響力的能人加入送達隊伍中,切實打消當事人的顧慮。
有的放矢,對症下藥
針對農民白天在田間地頭工作的特點,儘量利用晚間走訪送達,在農閒時節集中開庭,不誤農事、不違農時。針對送達群體中外出務工人員等“候鳥”群體較多的特點,積極完善溝通機制,儘量使用方便當事人的方式採取送達,利用清明節、農曆“三月三”等民族傳統假日前後開展送達,進一步提升直接送達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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