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蒙古法院判決了又一起“反殺案”。事發當日的凌晨4點,61歲的王生娃潛入村民郭三祥家中,對其頭部連砍了三斧,被郭三祥的女婿王玉成和另一名親戚王玉成發現,又用木棒和雙響炮攻擊二人,最後被二人用木棒、掃帚打死。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物證鑑定所的屍體檢驗鑑定稱,王生娃死於多發性骨折和軟組織損傷引起的失血性休克、合併顱腦損傷。而傷者郭三祥的面部損傷評定為重傷二級。
被告方家屬認為此案和“崑山龍哥案”一樣,也應該是“正當防衛”,但死者家屬則堅決不認同“正當防衛”的說法。
今年年初的一審中,呼和浩特中級人民法院判決二人犯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0年和7年。半年後,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認為一審定罪準確、量刑適當,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法院的說法是,本屬正當防衛,但倒地後繼續毆打超過了必要的限度。
王玉成的兒子說,“之後他還在繼續攻擊他人,所以二人才會反擊,沒想到會打死人。”目前,王玉成一家已向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
您認為該判決合理嗎?
@一葉歸飛去:這屬於入室行兇啊,怎麼不是正當防衛?
@牛人趙大:為何會入室砍人,這個起因很重要。是這個人太歹毒呢還是他前面已經吃了這家人的虧呢,想趁夜晚襲擊才能報仇。因為龍哥案是電動車子無過錯被龍哥追殺,所以把他殺死是正常防衛。@鯊魚跑了_:都拿刀進人家屋裡砍人了 不能防衛??難道要被他砍死才可以?
文丨鬱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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