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紀委監委通報2起黨員幹部充當涉惡勢力「保護傘」和不擔當不作爲典型問題

泰安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党员干部充当涉恶势力“保护伞”和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部署以來,泰安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處一批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

近日,泰安市紀委監委通報2起近期查處的黨員幹部充當涉惡勢力“保護傘”和不擔當不作為典型問題。

寧陽縣葛石鎮原黨委委員、原武裝部長劉德合等3人為“村霸”許超充當“保護傘”問題

2013年10月,時任黑石社區黨總支書記、黑石村黨支部書記劉德合在明知許超因尋釁滋事被勞動教養的情況下,對其在入黨材料中故意隱瞞該事實把關不嚴,致使許超被順利發展為中共預備黨員。

2014年10月,葛石鎮水利水產站原站長、時任黑石社區黨總支書記、黑石村黨支部書記張欣明知許超在預備期內存在打架鬥毆等問題,在其預備黨員轉正時,不堅持原則,審核把關不嚴,致使其轉為中共正式黨員。

2014年11月,時任鎮包村幹部劉德合、時任黑石社區黨總支書記、黑石村黨支部書記張欣在黑石村村委換屆選舉工作中,默許、縱容許超擾亂會場,通過威逼利誘等不正當手段當選村委委員。

2016年1月,時任黑石社區黨總支書記、黑石村黨支部書記徐林,在明知許超不適合擔任黑石村黨支部副書記、黑石自然村負責人的情況下,仍向上級黨委推薦其擔任該職務。許超負責黑石自然村工作期間,違反群眾紀律,向養殖戶索要贊助費;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毆打他人、尋釁滋事,在群眾中造成惡劣影響。

2018年1月26日,許超被公安部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立案偵查,3月12日被批准逮捕。2018年6月,劉德合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被免去武裝部長職務;張欣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撤職處分;徐林另外還存在其它違紀行為,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許超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法行為由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岱嶽區河道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張軍等2人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不擔當不作為問題

2017年4月,涉惡人員時某某夥同王某某等人在未取得采砂許可證的情況下,私自在範鎮柴莊村牟汶河道和岸邊非法抽砂、挖砂,涉案價值共計70餘萬元。5月22日,區河道局接到群眾舉報後,張軍安排稽查大隊去現場調查,對時某某等人非法盜採砂石行為,只作出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補繳稅款4萬元的處罰,即將該案作結案處理。張軍和稽查大隊大隊長張震在明知時某某等人涉嫌犯非法採礦罪,按規定應移送公安機關的前提下,失職失責,未主動將案件線索移送公安機關,直至2018年4月公安機關發出移送函後才移送。2018年8月,張軍、張震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時某某、王某某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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