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党员干部充当涉恶势力“保护伞”和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

泰安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党员干部充当涉恶势力“保护伞”和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以来,泰安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近日,泰安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近期查处的党员干部充当涉恶势力“保护伞”和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

宁阳县葛石镇原党委委员、原武装部长刘德合等3人为“村霸”许超充当“保护伞”问题

2013年10月,时任黑石社区党总支书记、黑石村党支部书记刘德合在明知许超因寻衅滋事被劳动教养的情况下,对其在入党材料中故意隐瞒该事实把关不严,致使许超被顺利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

2014年10月,葛石镇水利水产站原站长、时任黑石社区党总支书记、黑石村党支部书记张欣明知许超在预备期内存在打架斗殴等问题,在其预备党员转正时,不坚持原则,审核把关不严,致使其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2014年11月,时任镇包村干部刘德合、时任黑石社区党总支书记、黑石村党支部书记张欣在黑石村村委换届选举工作中,默许、纵容许超扰乱会场,通过威逼利诱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委委员。

2016年1月,时任黑石社区党总支书记、黑石村党支部书记徐林,在明知许超不适合担任黑石村党支部副书记、黑石自然村负责人的情况下,仍向上级党委推荐其担任该职务。许超负责黑石自然村工作期间,违反群众纪律,向养殖户索要赞助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殴打他人、寻衅滋事,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

2018年1月26日,许超被公安部门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3月12日被批准逮捕。2018年6月,刘德合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被免去武装部长职务;张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徐林另外还存在其它违纪行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许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法行为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岱岳区河道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军等2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2017年4月,涉恶人员时某某伙同王某某等人在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在范镇柴庄村牟汶河道和岸边非法抽砂、挖砂,涉案价值共计70余万元。5月22日,区河道局接到群众举报后,张军安排稽查大队去现场调查,对时某某等人非法盗采砂石行为,只作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补缴税款4万元的处罚,即将该案作结案处理。张军和稽查大队大队长张震在明知时某某等人涉嫌犯非法采矿罪,按规定应移送公安机关的前提下,失职失责,未主动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直至2018年4月公安机关发出移送函后才移送。2018年8月,张军、张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某某、王某某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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