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超高裝載貨物搖搖晃晃行駛,民警立即攔停

近日,沙區110快處隊民警在微電園學城大道,發現一輛載滿泡沫箱的超高貨車搖搖晃晃地行駛在馬路中央,每當風一吹或車輛有些顛簸都遠遠能看到車身搖晃。“這麼危險,也在路上跑,泡沫箱都吹得鬆動了。”民警為防止泡沫箱吹落引發交通事故,民警立即驅車上前將其攔停至路邊安全地點。

駕駛員解釋為了做工,就一次性將所有貨物裝上,而沒有意識到超載會受處罰這樣的事。民警嚴肅教育該駕駛員淡薄的交通法制意識,責令其立即拆下超載箱子,消除隱患。

民警告訴大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四條 機動車載物不得超過機動車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質量,裝載長度、寬度不得超出車廂,並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半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4米,載運集裝箱的車輛不得超過4.2米;

(二)其他載貨的機動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5米;

(三)摩托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長度不得超出車身0.2米。兩輪摩托車載物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三輪摩托車載物寬度不得超過車身。

載客汽車除車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內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載貨。載客汽車行李架載貨,從車頂起高度不得超過0.5米,從地面起高度不得超過4米。

請駕駛員朋友自覺遵守相關法規,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貨車超高裝載貨物搖搖晃晃行駛,民警立即攔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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