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記分49分處於「失駕」狀態 一男子竟還敢醉駕 被海口交警刑拘

9月16日,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查獲一名涉嫌醉酒駕駛且“失駕”男子,目前該男子已被刑事拘留。

當天20時許,海口交警龍華大隊接到警情通報,執勤民警迅速趕往南海大道與金牛路交叉口處置。到達現場後,民警發現一駕駛人身上散發酒氣,便要求出示證件配合調查,男子見情況不妙立即逃離現場,在逃跑約30米後被民警追上並控制住,隨後帶回辦案區調查。

經核實,男子名叫蔡某輝,41歲,當晚飲酒後駕駛小轎車外出,在南海大道與金牛路交叉口處與前面兩輛車發生追尾。在調查過程中民警發現,蔡某輝曾於2017年12月27日、今年4月7日,因使用變造的機動車駕駛證、準駕不符等原因,分別被交警部門查處。駕駛證累積記分已達49分,駕證現處於“失駕”狀態。其血檢鑑定結果顯示,蔡某輝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45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目前,蔡某輝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當中。

民警介紹,“失駕”是指當事人因駕駛證超過有效期或被依法註銷、吊銷而喪失駕駛資格,但仍駕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失駕”人員是指原先具備駕駛資格,因某種法定事由而被禁止駕駛機動車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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