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錢,這賬我也結不了,愛找誰找誰去!”劉某一邊說著,手裡一邊拿著被其打碎的酒瓶子碎片,朝自己的脖子上比劃……
9月2日晚,一年輕男子獨自來到薊州區某KTV內娛樂。劉某邊唱歌邊點了煙、酒、飲料和鴨脖、鴨腸等小吃,累計消費4000餘元。在結賬時,劉某稱自己無支付能力,並以自殘的方式威脅店方不許向其索要應付款,在跑出KTV時,被尾隨的服務員抓住,並報了警。
公安薊州分局文昌街派出所民警到達現場,一眼就認出了劉某。原來,該劉某曾多次在薊州區娛樂場所消費,並拒不支付錢款,先後多次被公安機關處理。
經訊問,劉某如實交代了其8月中旬同樣因吃“霸王餐”被薊州警方行政拘留。上午剛從拘留所吃完“牢飯”出來,下午又來吃“霸王餐”。
目前,劉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薊州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等待劉某的,又將是漫長吃“牢飯”的日子……
看到這裡您肯定想知道,劉某為什麼要多次惡意消費?對此劉某稱,自己家裡無人管他,心裡不平衡,遂和家裡賭氣……
最後,小編還是要說上兩句,在該奮鬥的年紀,不要選擇安逸,不要貪圖享樂,更不要走上違法甚至犯罪這條道路,否則會讓你後悔終生。作為失足人員的家庭,也要給予他們適當的關愛,不拋棄、不放棄,爭取早日帶領他走出迷茫,走上自食其力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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