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圍獵者 ”寸步難行
朱廣志
有受賄就有行賄,行賄犯罪是促使受賄犯罪的直接根源。過去存在“處理受賄者較多、處理行賄者較少”的情況,行賄付出的代價太小而獲取的不當利益巨大,促使一些人鋌而走險,採取多種方式“圍獵”幹部,進行權錢交易、官商勾結,嚴重破壞了正常市場經濟秩序。長沙市紀委對受賄行賄人員一起查,可以說是補齊了打擊行賄的短板,也是對受賄行賄犯罪的查處失之於偏、失之於軟、失之於寬等問題的校正,在嚴懲受賄的同時,讓行賄者付出沉重代價,打消圍獵者“受賄者鋃鐺入獄,行賄者逍遙法外”的僥倖,讓其寸步難行,從而實現腐敗源頭上的治理,推動親清新型政商關係的構建。
作者單位:杞縣縣委群眾信訪工作部紀檢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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