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圍獵」的內蒙古原副主席白向羣及6名下屬的官商往事

10月19日,十九大後內蒙古“首虎”白向群被開除黨籍、公職,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中央紀委監委通報指出,其甘於被“圍獵”,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氣,而在宣佈“雙開”的現場,白向群也表示“懊悔萬千”,“當官就不要發財,發財就不要當官”。

落馬前,白向群在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領導中排名第三,主要負責教育、民政、國土資源、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和人民防空等方面的工作。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截至目前,白向群有6名下屬先後落馬,包括侯鳳岐、薄連根、武文元、何永林、陳文庫、齊國芳,他的這些落馬下屬亦多與商人交往,收受鉅額賄賂,甚至還出現了私藏槍支等。


被“圍獵”的內蒙古原副主席白向群及6名下屬的官商往事

白向群被“雙開”的現場。圖片/中央紀委監委視頻截屏

白向群甘於被“圍獵”,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氣

中央紀委監委通報稱,白向群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毫無黨性原則,私慾極度膨脹,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甘於被“圍獵”,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氣,貪得無厭、腐化墮落,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是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的典型。

據報道,烏海煤老闆出身的商人李雪濤與白向群熟絡,其生意版圖在相識白向群后迅速擴大,涉及煤炭、房地產、陶瓷、旅遊產業等領域,在其經營的多個公司項目中,均有白向群身影。

地處黃河上游的內蒙古烏海,東、北隔甘德爾山與鄂爾多斯搭界,南與寧夏石嘴山市隔河相望,是著名的“煤都”。烏海煤炭儲備量大,已探明儲量30多億噸,以優質焦煤為主,佔內蒙古自治區已探明焦煤儲量的60%左右。

李雪濤經營煤炭生意起家,後轉向陶瓷、旅遊、地產,目前是當地七家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身價數十億,此前當選為內蒙古人大代表。

官方信息顯示,今年4月12日,內蒙古自治區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審議公安機關提請的《關於提請許可對人大代表李雪濤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的函》,會議決定許可公安機關對自治區人大代表李雪濤採取強制措施。

13天后,白向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李雪濤旗下的公司中,成立於2009年12月的烏海市甘德爾生態旅遊有限公司(下稱“甘德爾公司”)和2007年成立的內蒙古海美斯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海美斯集團”)為其核心資產。據媒體報道,兩家公司的運營項目與白向群多有涉及。

2003年,白向群調任烏海,任烏海市委副書記、市長,此後逐步升任烏海市委書記,其在烏海任職達8年。

白向群任職烏海時,當地擁有大小煤礦1400多家,國有重工業企業1000多家,大部分都是重汙染和高耗能企業,如何轉型是烏海面臨的一大難題。依託資源優勢發展起來的海南區便是其中的典型——該區主要發展以煤炭、電力為生的能源工業和以建材、化工為主的原料工業,雖然為地方經濟增長做出了貢獻,但造成的汙染也日趨嚴重。

據《民主與法制時報》報道,因環境問題,白向群曾被上級部門約談,被告之如達不到國家規定的環境治理要求將就地免職。在此背景下,烏海市實施了一系列的重大變革和重大項目。其中,甘德爾景區,就是當地實現經濟轉型的重要項目。

甘德爾山景區位於烏海黃河海勃灣水利樞紐庫區東側,瀕臨黃河,佔地面積1.5萬平方米,於2008年8月開始新建。2009年8月,甘德爾山博物院工程正式開工,開發商就是李雪濤旗下的甘德爾公司。該公司2009年12月7日註冊成立,註冊資本2億餘元,法定代表人為李海濤。大股東李海濤持股1.9億元,系李雪濤的兄弟,李雪濤持股1005萬元。據《財經》報道稱,甘德爾山博物院項目建設,之前由烏海市政府具體負責實施,後採用煤炭資源置換模式,委託李雪濤出資建設,李雪濤由此換得烏海當地兩個可以採煤的工程項目。

2011年2月,在烏海工作整8年後,白向群履新錫林郭勒盟盟委書記,1年後升任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

據當地媒體報道,白向群不僅主政烏海期間,經常視察甘德爾山景區項目進度,升任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後,依舊十分關心甘德爾山博物院項目。這期間,由於對於甘德爾山博物院外形被建設為成吉思汗雕像,內蒙古自治區一位官員曾提出否定意見,該景區建設一度停滯不前,白向群得知後將該官員調離內蒙古。

公開信息顯示,2012年5月19日,剛升任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的白向群,即前往林雪濤旗下的另一家公司——海美斯集團進行視察。海美斯集團位於烏海市區18公里外的千里山生態工業園區內,屬烏海市能源城經濟轉型的重點建設項目,也是環保綜合利用項目典範。

白向群在烏海主政期間,曾將城建作為經濟發動機,實施包括“工業進園區、農業進大棚、農民進城市、居民靠農村 ”,15萬的礦區人口搬遷、棚戶區改造、城鄉一體化等工程。

但在白向群調任錫林郭勒盟盟委書記後,這場轟轟烈烈的改造工程中的種種腐敗開始顯露。2012年初,在“農民進城”中被違規徵地的部分農民開始上訪舉報,烏海市立案偵查案件22件、涉及30人。當地官方稱,“烏達區徵地拆遷案件”是烏海建市以來查處涉案人數最多、涉案金額最大,也最為典型的一起違法腐敗案件。


被“圍獵”的內蒙古原副主席白向群及6名下屬的官商往事

原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委書記侯鳳岐。圖片/視頻截屏

繼任者侯鳳岐家財過億,還“錢生錢”放貸上千萬元

2008年2月和2013年5月,侯鳳岐先後接任白向群晉升或調任後的烏海市市長、烏海市委書記空缺。

2015年11月20日,侯鳳岐落馬,2017年10月,侯鳳岐因犯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審獲刑17年。其妻楊秀娥也因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上游新聞記者獲得的判決書顯示,法院共查明侯鳳岐的財產超過1億元,其中受賄事實30起,最小的一筆為3萬元,最大的一筆近1000萬,均是商人所送。除了大肆受賄,這夫妻二人通過商人還錢生錢,比如購買商鋪和房子、股票投資、放高利貸等,進而把贓款洗白,獲取更大的利益。

侯鳳岐僅在一個煤老闆身上多次受賄,共達上千萬。據判決書顯示,2008年9月的一天,侯鳳岐剛上任烏海市長沒幾個月,烏海市某礦業集團董事長張某為了一個採煤工程,拎著一個文件袋來到侯家。張某說侯擔任市長之前,公司獲批了5萬平方米的滅火工程項目,實際就是採煤工程。希望侯市長給市煤管局打個招呼,允許延期抓緊開採。侯鳳岐沉吟片刻,說可以考慮。張某臨走時把文件袋留下,袋裡裝著15萬美元。

2009年7月初,張某又來到侯鳳岐家中,這次他從自駕車後備箱裡分別搬下來三個酒箱子,每個箱子裝了100萬現金,共計300萬元。過了兩個月,張某見事情並沒有辦妥,於是再次登門至侯鳳岐家中,從汽車後備箱搬三個紙箱子到侯鳳岐家一樓,裡面又裝著300萬元現金。此後,張某如願以償,事情得到了圓滿解決。

張某第四次送錢是2010年4月的一個晚上,“事前,張某先來到我的辦公室,對我說,他們公司在夭斯圖的滅火工程還沒有施工完畢,還需再次延期開採,要我幫助協調。我答應了張某的要求。過了三四天的一個晚上,張某就到我家裡,我們之間已是老朋友了,他來我家顯得也比較隨便。這次張某又從他開的車後備箱將三個紙箱子搬進我家一樓廳裡,三個箱子共計裝了300萬元。這回我讓他把箱子拿回去,他沒聽,自顧自開車走了。”

就這樣,侯鳳岐在張某一人身上就收受了15萬美元和900萬人民幣。

另外,侯鳳岐夫婦在收受鉅額賄賂之後,通過購買商鋪和房子、股票投資、放貸等方式,試圖將贓款洗白,進而獲取更大的利益。

據判決書顯示,侯鳳岐的妻子楊秀娥曾在北京、呼和浩特等地共買了5家商鋪,又在呼和浩特、海南等地購置5套房產,並從2007年開始使用他人名義開了5個股票賬戶,涉案金額1100餘萬元。此外,放貸是侯鳳岐夫婦“以錢生錢”的重要途徑,在2009年至2010年期間,其在當地一家公司老總倪某處放貸過160萬元,2014年年底收回來時,金額已經翻滾到400萬。

另外一個例子更為典型,據內蒙古春雪羊絨有限公司董事長武某交代,侯鳳岐從2006年開始,按照20%的年利率,在他公司放貸約1300萬元。


被“圍獵”的內蒙古原副主席白向群及6名下屬的官商往事

已落馬的白向群兩位下屬官員,薄連根(左)和武文元(右)。

兩個老部下熱衷與商人交往,大肆受賄獲刑

與侯鳳岐一樣,白向群曾經的下屬薄連根、武文元,也熱衷與商人交往,大肆受賄,最終身陷囹圄。

《中國紀檢監察報》曾披露,曾任烏海市副市長、市委常務副書記、呼和浩特市副市長、內蒙古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理事會主任的薄連根,平日裡喜歡和商人老闆交朋友,圍繞在其身邊的開發商們,為了各自的利益,或以金錢為誘餌、或以娛樂為紐帶,主動與薄連根拉關係、套近乎,迎合他的需求。薄連根在大小老闆們的簇擁下,經常出入星級酒店、公館會所,在吃喝玩樂中腐蝕著自己的靈魂。

據許多知情人講,薄連根平時很少回家吃飯,接受老闆們宴請只喝茅臺酒,一桌宴席上萬元是常事,一晚上消費幾萬元也是常事。薄連根曾經讓人一次就給他送上10箱茅臺。

據當地媒體報道,薄連根在烏海市及呼和浩特市擔任領導職務期間,受賄27起案件,每次受賄少則數萬多則數百萬,收取的賄賂既有現金、銀行卡,也有房屋、貴重物品等,所涉房產就有10套。薄連根受賄時,連經濟適用房也不放過,一次就收受了數套。

薄連根在烏海市任職期間,曾介紹和推薦常某某參與烏海市海勃灣汙水廠、垃圾處理場等重大工程建設。常某某參與這些項目撈到好處之後,在三亞為薄連根購置了一套房屋。

當地知情人士告訴上游新聞記者,薄連根被調查是因烏海市有人舉報,但隨著案件調查,發現其在呼市任內和供銷合作社任上也存在貪腐受賄行為。

一審判決書顯示,薄連根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直接或間接受賄合計人民幣3897萬餘元,另還有美元9萬元、歐元0.5萬元,被判死緩。

白向群在錫盟任盟委書記時的下屬武文元亦多次收受商人賄賂。

武文元2010年10月調任錫盟盟委副書記。一年多後,白向群升為副省級官員,武文元則成了正廳級的農信社黨委書記。

2014年9月,武文元落馬。2016年10月,其因犯受賄罪獲刑七年,並被處罰金六十萬元。檢方指控其受賄337萬餘元。

上游新聞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得的關於內蒙古一家運銷公司單位行賄判決書顯示,武文元在任呼和浩特市副市長分管工業期間,為該公司建立獨立的鐵路運輸戶頭及增加煤炭鐵路外運指標,曾幫助由呼和浩特市政府出具了相關文件,並向自治區政府上報及向呼鐵局發函。

在2004年,該公司申請對當地一處煤礦外圍進行資源勘查,武文元在有關文件上籤署了意見,並安排呼和浩特市政府辦公廳出具了相關文件,並向自治區政府上報。

後來,該公司負責人王某為了感謝武文元提供的幫助,於2008年春節前一天上午,到其辦公室,送給他現金1萬元。2009年11月份,武文元母親去世,王某去弔唁時,送給其現金1萬元。到了2011年春節期間,王某某請武文元全家吃飯,在吃飯過程中,王某某以吳的女兒出國留學名義,送給其現金3萬元。

除侯鳳岐、薄連根、武文元等白向群三個曾經的下屬已獲刑外,他的另外三個下屬亦落馬。

何永林曾在白向群任職烏海期間擔任市委秘書長、副市長,其在巴彥淖爾市委書記落馬,被檢方指控涉嫌受賄、翫忽職守、鉅額財產來源等三宗罪,該案一審已於今年3月開庭。

陳文庫曾在白向群任職烏海期間擔任海南區區長、區委書記,其在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任上落馬,檢方今年10月9日發佈公訴信息,指控其涉嫌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等五宗罪。

齊國芳曾是白向群擔任烏海市市長和市委書記期間的秘書,其在烏海市政府秘書長任上被查,在今年9月14日被“雙開”後被移送司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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