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遛彎」引發的大案

故事要從2016年初夏的一個傍晚說起……

那天,氣候宜人,天朗氣清,南陵縣檢察院民行科科長陳小龍吃過晚飯後照常出門散步。因為太陽落山的時間漸漸比冬天遲了,陳科長變比往常多走了一截,順著家鄉漳河的堤壩,他一邊欣賞堤壩兩岸的鄉村風景一邊邁步向前走。忽然,一陣夏風吹來,陳科長聞到一股令人作嘔的惡臭味,順著風向遠處望去,居然是一片巨大的垃圾堆,垃圾堆周圍沒有任何汙染防治設施,部分垃圾已經滑落進了漳河,給水體造成汙染。陳科長為家鄉美好風景被破壞深感惋惜的同時警覺這是一條公益訴訟線索,第二天回單位便立刻展開調查工作。

一場“遛彎”引發的大案

漳河旁垃圾成山

經調查,2012年起,安徽省南陵縣城管局在未經規劃立項、土地審批、環境影響評價等法定程序的情況下,將沒有任何汙染防治設施的南陵縣籍山鎮新河與漳河交匯處堤壩西南側國有土地設置為建築垃圾臨時堆放點,受納轄區內建築垃圾,給周邊環境造成嚴重汙染。經現場勘測,該建築垃圾堆放點佔地面積為34184㎡(約51.27畝)。

一場“遛彎”引發的大案

2016年12月30日,南陵縣人民檢察院向南陵縣城管局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其積極履職,南陵縣城市管理局一直未書面回覆,也未按照相關要求採取整改措施,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一直處於受侵害狀態,後經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批准,蕪湖市人民檢察院將該案指定由蕪湖縣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

一場“遛彎”引發的大案

2017年3月31日蕪湖縣人民檢察院作為公益訴訟人向蕪湖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要求法院判決:一、確認被告南陵縣城市管理局將南陵縣籍山鎮新河與漳河交匯處堤壩西南側國有土地設置為建築垃圾堆放點的行政行為違法;二、責令被告南陵縣城市管理局在六個月內採取無害化處理,修復區域生態環境等補救措施。2017年5月19日,本案在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應最高檢邀請,來自遼寧、陝西、重慶等地的十三位全國人大代表觀摩了庭審現場,蕪湖縣人民法院當庭作出判決,支持檢察機關全部訴求。

一場“遛彎”引發的大案

本案提起公益訴訟後,南陵縣城市管理局積極履職,一方面向南陵縣分管領導進行了彙報,加強了對規範化垃圾建築垃圾場的建設,另一方面對臨時建築垃圾堆放點拿出了整改方案,對於臨時垃圾處置場上堆放的部分垃圾進行了清運。南陵縣城管局已在去年十月份啟用新的垃圾填埋場,同時對舊的垃圾填埋場封場,清運完畢。

曾經被垃圾汙染的漳河環境

又漸漸恢復了山清水秀

陳科長的一次遛彎能引出

這樣一個環保大案

告訴我們要做生活的有心人

善於用敏銳的眼光發現生活中的案件線索

一場“遛彎”引發的大案

也歡迎各位公民為檢察院提供公益訴訟辦案線索,如您發現生活環境遭受汙染、食品藥品衛生安全沒有保障等您都可以向轄區檢察機關反映。我們誠摯邀請並感謝大家提供案件線索,並將及時核實查證線索、認真辦理案件,為江城藍天白雲、青山綠水,百姓身心健康、安居樂業提供檢察力量。



一場“遛彎”引發的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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