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開展非現金方式支付購機款和對牌證管理機具一站式核驗試點

關於確定非現金方式支付購機款和對牌證管理機具一站式核驗試點縣的通知


冀農機管發[2018]56號


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農業(農牧)局:

為落實《河北省農業廳、河北省財政廳關於印發〈河北省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要求,維護購機者的權益,簡化機具核驗程序,掌握機具的真實價格,在各市、縣申報的基礎上,2018年選取邯鄲市叢臺區、趙縣、深州市、景縣、辛集市開展非現金方式支付購機款試點工作;選取館陶縣、廣平縣、邯鄲市叢臺區、邯鄲市永年區、臨漳縣、邱縣、曲周縣、涉縣、魏縣、武安市、雞澤縣、臨城縣、鉅鹿縣、臨西縣、隆堯縣、沙河市、清河縣、新河縣、南宮市、邢臺縣、廣宗縣、南和縣、邢臺市橋東區、石家莊市欒城區、靈壽縣、易縣、涿州市、高碑店市、博野縣、保定市、清苑區、高陽縣、衡水市桃城區、衡水市冀州區、棗強縣、武邑縣、深州市、饒陽縣、安平縣、景縣、黃驊市、肅寧縣、鹽山縣、青縣、固安縣、永清縣、大城縣、張家口市塞北管理區、隆化縣、承德縣、灤平縣、秦皇島市海港區、唐山市古冶區、玉田縣、遵化市、唐山市海港區、唐山市蘆臺開發區、唐山市曹妃甸區、灤縣、辛集市開展牌證管理機具一站式核驗試點工作。

各試點縣(市、區)要根據工作實際,制定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探索試點工作的方式、方法,及時總結經驗,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圓滿成功。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根據所屬試點縣的試點工作開展情況於12月31日前將試點工作總結報送省農業機械化管理局。

河北省農業機械化管理局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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