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办理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推荐工作须知(二)

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办理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推荐工作须知(二)

各申请人:

受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指派,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负责我市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推荐工作。

《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对专利申请进行优先审查的数量,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不同专业技术领域的审查能力、上一年度专利授权量以及本年度待审案件数量等情况确定。为防止专利审查资源滥用,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将按照择优原则,在审查专利申请质量的基础上,重点推荐北京市十大“高精尖”产业领域的发明专利申请,服务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为使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政策尽量惠及更多专利申请人,保障北京市重点支持领域的专利申请能够得到推荐,进入优先审查程序,请各申请人在办理优先审查请求时,应慎重对待,结合本身专利申请质量、所在技术领域及办理优先审查必要性等方面综合考虑,认真、充分准备优先审查请求材料,避免提交不符合优先审查条件的请求。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经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评审不予推荐或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不予优先审查的,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不再接受该专利再次申请优先审查。

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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