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常說,虎毒不食子。
提起父母親情,我們常常會用“溫暖”來形容。
然而,最近發生在江西的一件事兒,卻讓人覺得這對“父母”比寒冬臘月還冷……
事件回顧:
一對夫妻鬧離婚,竟將年僅四歲的兒子獨自扔在路邊遊蕩。可憐的娃娃頭上綁著醫院打針的紗布,手上緊緊握著的塑料袋裡竟裝著父母草擬的離婚協議書……當警察接到路人報警求助,要將孩子送回其父母身邊的時候,居然發生了這樣狗血的情節:
爸爸玩兒起“躲貓貓”,媽媽直言“這小孩我不要了”!
不知道這樣的心靈暴擊,在一個年僅四歲的幼童心裡會種下怎樣的陰霾。
骨肉親情,血濃於水。
為人父母,縱然有千萬個“任性”的理由,縱然生活過的多麼一地雞毛,縱然對一段婚姻懷揣著無數憤恨,這些都不是漠視孩子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長的理由。
既然未經孩子同意,就帶他帶到這世上。
那就不要枉為人父人母,好好愛他。因為孩子是無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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