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use Rules》讀後感之二:人生實苦,糾結更甚

《House Rules》讀後感之二:人生實苦,糾結更甚

《House Rules》裡的母親艾瑪實在擁有一個辛苦的人生。

大兒子在兩歲的時候,被確診為自閉症,但是又是屬於天才頻出的Asperger’s Syndrome,所以這又給了她無限的信心,覺得一定要不計一切代價的讓他發光發熱。

小兒子在這個時候不擇時機的出生了,丈夫覺得被冷落到忍無可忍,和她離了婚,於是就剩下她一個人帶著兩個孩子孤苦。

她一直在糾結什麼呢?大兒子在不發病的時候,的確顯示出超高的智商,小兒子雖然是個正常人,但是,我們周圍多的可不就是正常人?

艾瑪從一開始的不知不覺,到後來目的明確的,非常偏心,一切都以大兒子的各種需求為主。

如果真的是個一條道走到黑的人,周圍人的意見水潑不進,倒也罷了,偏偏她沒有跑偏的另一半的心又會時不時跳出來騷擾她一下,對著小兒子釋放出一些永遠兌現不了的承諾和溫情。

一邊內疚,一邊毫無改進。幾乎痛並快樂著。

更要命的還在後面。

大兒子的女同學失蹤,而大兒子的衣物裡出現了女同學的揹包。她作為一個母親,一個普通人的正義感壓到了一切,主動給警察打了電話。

結果警察沒有問出什麼,就離開了。過幾天,艾瑪通過電視,發現大兒子的毛毯出現在女同學死亡現場,她又給警察打了電話。

這次警察終於將大兒子作為兇殺嫌疑人帶走,艾瑪像如夢初醒般,找律師,找幫手,千方百計要贏得勝利。

於是故事後半部就變成:我知道我兒子殺了人,但是我不想說,我一邊把他交給你們,一邊希望法律對他網開一面,因為他患有自閉症。

任何一個同樣有良知的讀者或者母親,都不會覺得她不應該報警,或者不應該全力以赴為自己的兒子,只是她這種兩邊跳躍,不自知的糾結十分害人。

她對著警察說,我兒子有些東西你們需要看一下,結果,孩子被帶走;直到審判的最後一刻,當她被問及是否覺得兒子是殺人犯的時候,又說,當然不是,他不是一個有暴力傾向的孩子。

就好像是一個人非要佔據道理的兩面,因為相信公義,所以舉報自己的兒子,因為相信兒子,所以非要為他澄清。

自己不斷的站在自己的對立面挑戰自己,越說越覺得自己有理。雖然她自己的立場可以兩邊變換,但是,她站在哪一邊,哪一邊就是光明啊。

不知道她是不是在心裡為自己豎立起一個強大的道德豐碑,從不逾越,只能更甚。

她的律師都不相信她會一而再,再而三的自己叫來警察,她周圍所有的人都不相信,她真的對大兒子能力所能達到,視而不見。

甚至感情上也是非常的粘稠不清。見到已經分開15年的前夫和現任妻子還會心生嫉妒,但是轉眼在她兒子的案件進行的最激烈的時候,和小她十歲的律師,發生一夜情。

因為小說寫得非常細緻,非常真實,讀者完全可以想像這樣的人就存在自己身邊。但是關上書一想,這個攪天攪地的女人,這一切的麻煩,其實都是因為你自己的不消停啊。

當然,小說的結局是好的,律師真的愛上她,大兒子也無罪釋放(他是真的沒有殺人),讓艾瑪之前所有的糾結都只是增加個人魅力,而對生活毫無損傷。

不知道要經受多少天雷而不死才有這樣的幸運。

對於普通人而言,選擇慢一點,穩一點,多想想前因後果,相信了就不再隨意更改,也許才會擁有相對成功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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