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觀」司法體制改革重點任務深度解析

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政法機關堅持正確的改革方向,確立司法體制改革主體框架,逐步形成符合司法規律的體制機制,令改革深層次效應不斷顯現。新時代、新階段、新任務,司法體制改革的要求和任務也歷久彌新。7月24日,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推進會在深圳召開,中央政法委書記郭聲琨出席並講話,要求奮力開創新時代司法體制改革新局面。新一輪司法體制改革的號角吹響,全國政法機關熱切響應黨的號召,紛紛結合自身領域特點,因地制宜地採取多項舉措,發力司法體制改革的重點、難點、熱點,多方面推進進程和完善改革內容,引發輿論反響熱烈。

自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推進會召開以來,截至8月8日12時,政法機關“司法體制改革”各舉措相關信息共計37199條,公安、檢察、法院、司法行政四個系統的佔比分別為27.9%,26.6%,24.1%和21.4%。統計顯示,在公檢法司各系統給有關司改推進會相關報道關鍵詞雲中,改革、推進、強化、傳達等詞彙出現頻率較高

「輿觀」司法體制改革重點任務深度解析

(公檢法司各系統司改推進會相關報道關鍵詞雲圖)

公安機關:改革異軍突起 三大目標引期待

此次司法改革推進會以及全國公安廳局長座談會暨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推進會召開之後,公安系統各項改革工作被贊“在司法體制改革中異軍突起”“是司法體制改革新亮點”。《法制日報》指出,公安改革都是以問題為導向,從人民群眾對公安機關的不滿意出發,推動公安改革向全方位、深層次邁進。當前,公安改革已進入深水區,根據部署,各級公安機關將繼續在機構、執法權力運行機制以及“放管服”三方面推進改革,以破除體制性、機制性、瓶頸性障礙。

1. 以推進各項機構改革為“牽引”

機構改革是公安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公安各項工作得以更加順利開展的內在推動力,具有牽引性的導向作用。在此次公安改革推進會上,公安部部長趙克志強調,要堅決如期完成公安現役部隊改革任務,著力推進部省兩級公安機關機構改革,以推進兩個職務序列改革為牽引,努力構建符合新時代要求、適應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現代警務管理體制。這是公安機關最高領導在大方向上提出的改革任務,對推動公安機構改革有著重要的指導性作用,也是一直來輿論的共同期待。《法制日報》評論文章建議,要進一步推動公安機構改革,優化公安機關機構職能體系,構建起符合現代化要求的現代警務管理體制。

2. 以執法權力運行機制改革為“生命線”

深化執法權力運行機制改革可以說是公安執法改革的具體表現形式,規範化執法、明晰執法責任、嚴格責任追究、執法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等都是改革目標。有媒體就指出,一直以來,基層公安民警執法水平和實戰能力都是一大短板,很多一線民警存在著“跑不動、追不上、說不過、控不住、打不贏”等問題。而當下,公安執法不夠規範也是負面輿情多發領域,導致公安執法權威和公信受到嚴峻挑戰。在輿論看來,這項改革仍然需要全面深化,是實現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的“生命線”。《人民公安報》表示,要堅持執法公正的價值取向,進一步深化執法權力運行機制改革,不斷提升公安機關的執法質量和執法公信力。

3. 以全面提升“放管服”改革質效為“基本目的”

可以肯定的是,公安機關深化“放管服”改革能夠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對高質量公共服務的嚮往。但是目前,“辦證難”“門難進”“臉難看”等情況仍然在較大範圍內存在,嚴重影響公眾生活工作的便捷度以及對公安工作滿意度。這需要各級公安機關推出更多接地氣、便民惠民的新舉措,努力提升管理服務的質量水平,真正實現“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如浙江省湖州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長夏文星表示,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為牽引,以“智能警務站”建設為抓手,推動各領域服務質效提檔升級。《法制日報》也期待公安機關能著力打造“寬進、快辦、嚴管、便民、公開”的審批服務模式,做到用行政權力的“減法”換取市場活力的“乘法”,同時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新型戶籍制度。

檢察機關:抓關鍵找癥結 多舉措力求創新

全國各級檢察機關以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推進會為新起點,以司法體制改革為切入點,立足檢察職能,從全面推進內設機構改革、構建專業化新型辦案隊伍、提供優質法治產品三大方面發力,落腳人民需求,凸顯檢察特色。

1. 以全面推進內設機構改革為“突破口”

由於檢察機關反貪等職能、機構、人員轉隸至監察委,當前檢察工作存在多處不平衡問題,因此在此輪司法體制改革階段,檢察機關的內設機構改革成為輿論關注的第一焦點。7月25日,最高檢檢察長張軍在大檢察官研討班上透露,檢察院內設機構改革將設立專門的民事檢察、行政檢察和公益訴訟檢察機構,檢察機關實行“捕訴合一”。據法制網輿情監測中心統計顯示,“公益訴訟”與“捕訴合一”是目前備受關注的兩大熱點。

檢察機關參與公益訴訟,近年來一直為輿論所關注,而在司改推進會之後,此話題更顯火熱。近日,在一些重大社會熱點事件中,如山西檢方對長生問題疫苗首提公益訴訟,深圳檢察院對安託山成“共享單車墳場”事件啟動公益訴訟調查程序,檢察機關主動作為,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檢察機關更為積極地提起公益訴訟,維護公眾權益,尤其是在環保等問題中,如上海市檢察院近日提起了該市首例環境公益訴訟宣判等新聞受到讚譽。特別是目前中央環保督察組工作廣受關注,有輿論建議應把行政監管和法律監督、新聞監督、群眾監督有效地結合起來。

檢察機關從“捕訴分離”到“捕訴合一”的轉變,也受到了業內外輿論高度關注。山西太原、陝西渭南等地已經開展了“捕訴合一”試點工作,獲得多家媒體報道。目前,以陝西省為代表的多省人民檢察院召開改革試點動員部署會議,廣泛推動“捕訴合一”改革試點工作。不過,陳衛東等部分法學專家提出質疑,批捕權和起訴權如果集於一人一身,會導致權力缺乏監督。最高檢對此專門組織研討會回應,這是新時代中國檢察制度發展特別是內設機構改革和建立科學的檢察權運行機制的要求,獲得了較好的輿論效果。

2. 以構建專業化新型辦案團隊為“抓手”

從媒體報道內容解析,構建專業化新型隊伍是檢察機關下階段工作的重要關鍵詞。全國各級檢察機關以司法改革推進會為契機,以職能重組為載體,在打造專業化檢察隊伍方面,做出了多種嘗試和努力,主要體現為以下三個方面:

  • 一是立法明確訴訟地位,實現檢察職能履行縱向貫通。8月1日,最高檢在遼寧丹東市召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修改研討會,提出要凸顯法律監督職能,充分體現檢察機關憲法定位,科學系統設置檢察職權,增強法律監督剛性。
  • 二是以落實司法責任為目標,建立公平公正的司法效能考評機制。如近日,南京、信陽、三明等多個地市的檢察機關,在面對案情重大複雜、社會影響面廣等類型的案件時,開始實行檢察長帶頭出庭支持公訴制度;自2017年以來,廣西多地檢察機關制定“訴訟式審查”工作操作規範,多次與公安機關溝通並取得支持和配合,並在看守所設立了“訴訟式審查”檢察室。
  • 三是創新培養模式,建立良性互通的人才機制。7月29日,最高檢民事行政訴訟監督案件專家委員會成立暨第一次專家論證會在北京召開,張軍檢察長強調要認真落實民行專家委員會制度,藉助“外腦”優化強化民行監督。而目前,這種“不拘一格降人才”的招賢納才也在各地如火如荼的展開。

3. 以提供優質法治產品為“落腳點”

檢察機關面對新時代的新要求,具體工作最終還要落實到為人民服務上來,努力為滿足人民群眾新需求提供更多更優的檢察產品,這也是司法體制改革的最終落腳點。對此,張軍檢察長在大檢察官研討班提出,“檢察機關作為新時代優質法治產品、檢察產品的提供者……檢察官要努力成為創造優質法治產品的工匠、能手乃至大師”。其中,“優質法治產品”的提法被輿論點贊,多家媒體對此發表評論。如《檢察日報》評論稱,要樹立“品牌觀”“需求觀”“創新觀”“效果觀”,踐行檢察產品理念。

從報道來看,從最高檢到地方檢察院都在積極嘗試創新檢察產品。一方面,以創新思維推陳出新,尤其是互聯網時代,檢察產品與信息平臺相融合更顯急迫。如6月28日,最高檢12309檢察服務中心實體大廳正式啟用,與網絡平臺同時運轉,成為檢察機關統一對外的綜合服務平臺;廣西自治區檢察院召開黨組會傳達學習貫徹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推進會等會議精神強調,提供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優質檢察產品。另一方面,以需求為嚮導推行改革,檢察機關從人民群眾的法治新需求出發謀劃檢察工作。如針對公眾關心的環保問題,7月9日至10日,最高檢在湖北武漢召開長江經濟帶檢察工作座談會又為長江病把脈問診;針對困難人群等重點幫扶對象,全國檢察機關啟動“深入推進國家司法救助工作”專項活動。

法院機關:精耕細作推進改革深化

近年來,全國各級法院機關堅持以十九大精神為指引,以提高司法公信力為根本尺度,堅持符合國情與遵循司法規律相結合,切實找準人民法院工作與司改推進會精神的結合點,把黨中央提出的戰略部署轉化為人民法院的實際行動,促進司法體制改革不斷深化。

1. 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統籌推進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

不論是2018年年初的中央政法工作會議,還是剛結束的全面落實司法體制改革推進會,均強調了落實司法責任制改革這一目標的重要性。從當前媒體報道看,山西、遼寧、黑龍江等多省高院已經召開黨組會,第一時間對深化司法責任制改革作出部署,這也昭示出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必將成為各地法院接下來的工作重心。

司法責任制的核心要義為“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這一點被《法制日報》等媒體形象稱作是本輪司法體制改革的“牛鼻子”。近五年來,隨著司法責任制改革的逐步推進,司法機關辦案權力重心下移,話語終結權由原來的領導層下沉至主審法官、合議庭,有效解決了“審者不判、判者不審、追責落實難”的問題。但同時,司法責任制改革在推進過程中面臨的責任不實、合力不強、監督不力等難題仍被輿論反覆提及,需著大力予以解決。而這其中,根本的解決之道就在於統籌推進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補齊影響改革整體效果的制度短板。例如,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熊秋紅表示,有必要建立健全新型監督管理機制,解決司法體制改革推進過程中的制約性、瓶頸性問題。《人民法院報》認為,要完善從律師、法學專家中公開選拔法官的辦法,完善法官逐級遴選制度,完善法官員額交流、退出機制,建立健全“能進能出”的管理調控機制。

2. 建設智慧法院促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

目前,人民法院也從逐步探索著從傳統模式向“智慧法院”轉變。“智慧法院”建設,將互聯網、雲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現代科技與司法審判深入融合,從審判執行、訴訟服務、司法公開、司法管理等方面全面推動法院工作信息化建設取得跨越式發展。《人民法院報》、中國新聞網等媒體刊文稱,“智慧法院”建設對於“主動回應群眾關切,深化審判流程、提高審判質效、方便群眾訴訟、推進法院精細管理具有重要的意義”。

梳理媒體報道發現,各地法院在“智慧法院”建設方面勇於嘗試,取得了豐碩成果,也積累了大量寶貴的經驗:

  • 一是打造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執行信息公開、庭審公開等四大公開平臺,極大滿足了群眾參與權、知情權和監督權,讓司法正義能“看得見、摸得著”。
  • 二是增大司法工作中的科技含量,大力研發輔助辦案系統提高辦案效率。如廣東深圳鹽田區法院研發“法智雲端”網上行政訴訟服務平臺、上海高院研發的“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輔助辦案系統”等,不斷開啟人工智能在司法領域深度應用的先河。
  • 三是在杭州、北京、廣州(擬)設立互聯網法院,探索符合信息化時代要求的司法流程和審判機制,被輿論盛讚為“司法主動適應互聯網發展大趨勢的重大制度創新”“中國司法史上的里程碑”。可以預見,“大數據”浪潮到來的勢不可擋,法院信息化建設已成為人民法院一場深刻的自我變革。

3. 深化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

自2016年起,一大批沉積冤錯案件如聶樹斌案、盧榮新案等相繼平反昭雪,引發了輿論熱烈反響,也讓以審判為中心的司法改革理念深入人心。深化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推動形成訴訟以審判為中心、審判以庭審為中心、庭審以證據為中心的刑事訴訟新格局,一直是輿論關注的焦點,也是司法機關下一步改革的難點。

從這一制度改革的推進落實情況看,各地法院積極出臺政策文件,促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落地生根:湖北省高院出臺《刑事案件庭前會議操作規程(試行)》《刑事一審普通程序法庭調查規程(試行)》等系列文件,以條款的形式對刑事訴訟尤其是審判階段大部分重要環節和程序進行細化和規範;山東省高院會同省檢察院、省公安廳制定了《重大刑事案件證據收集與審查判斷指引》,統一證據規則,確保刑事辦案質量等。但在實踐中,深化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之路仍困難重重,主要體現在舊司法理唸的轉變難、處理好各項制度之間的銜接關係難兩個方面。《法制日報》認為,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重點是嚴格規範偵查取證行為,加強審判活動的實質性審查把關作用。

司法行政機關:機構改革與系統改革同步推進 求新求變

全國各級司法行政機關以全面落實司法機構改革為新追求,以司法行政系統全方位改革為落腳點,立足司法行政系統職能定位和工作佈局,引領系統改革任務落實,充分發揮司法行政機關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務作用。

1. 以深入推進機構改革為“新追求”

司法部整合國務院法制辦職能重新組建後,新司法部的職能定位備受輿論關注,如兩者之間存在的職能差異和職能交叉如何理順、地方司法行政機關何時啟動改革、行政複議體制如何改革等。此次全國司法廳(局)長座談會上,司法部部長傅政華在講話中強調,司法部新職能是“實現立法、執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環節職責一體、全面貫通”,並表示“今年下半年省級及以下機構改革要陸續展開”。此舉回應了部分輿論疑問,也為下一步地方機構改革指明瞭方向。《新京報》在報道時,側重解讀了行政立法和行政執法兩項職能,具體包括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加大法律法規清理,沒有行政立法職責的縣區一級司法局把主要精力放在執法協調監督方面等。

從目前媒體報道看,北京、上海、甘肅、內蒙古等地司法廳(局)已召開本省工作會議,部署加強與省編辦、法制辦等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研究制定機構改革工作方案。司法部重組讓公眾看到其在解決部分職能交叉、推動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於一體等多方面的積極意義,但另一方面,改革推進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問題仍然待解。例如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長王敬波表示,新組建的司法部指導行政複議應訴,實踐中司法部可能面臨指導應訴與其本身涉及行政複議同在的局面,行政複議體制改革如何做到相對統一、權威、中立,也是需要進一步研究的地方。

2. 以加強頂層設計引領系統改革任務落實

為做好司法行政系統改革的整體推進工作,確保改革方向不偏離、改革任務不落空,司法部在此次全國司法廳(局)長座談會上提出了加強改革頂層設計,抓好中央交辦改革任務落實,深入推進行政立法、行政執法、刑事執行、公共法律服務等各項改革任務落實,抓好改革督察工作等四點關鍵要求。媒體也通過會議發言摘登、發佈行動指南、報道地方工作部署等方式,引領輿論對系統改革的認識更加具體化、明確化。

在座談會上,司法部提到將研究起草“司法部全面深化改革綱要(2018—2022年)”,明確今後五年司法系統改革的目標、思路、舉措、方法。據人民網報道,座談會結束後,內蒙古司法廳第一時間召開黨委擴大會議,認真研究綱要內容,從全面依法治國的全局和戰略高度提出意見建議,並就監所管理社會化、法治宣傳品牌化等六個層面提出跨越式發展新要求;廣東省則“四個聚焦”,狠抓工作任務落實,其中包括抓緊推動出臺《關於加快推進司法行政改革的實施意見》,重點抓好助力營造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助力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等工作。

3. 充分發揮法律服務在“三大攻堅戰”中的作用

黨的十九大提出,今後三年要重點抓好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汙染防治“三大攻堅戰”,以應對矛盾糾紛化解難、地區和城鄉發展不均衡、環境汙染嚴重等問題。為此,司法部隨後開展了發展“楓橋經驗”實現矛盾不上交試點工作、部署新時代全面加強社區矯正教育管理工作、全面深化對口援藏工作等工作。此次座談會上,傅政華部長著重提出,要聚焦防範風險,為“三大攻堅戰”提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務,充分發揮法治宣傳、律師、公證、人民調解等職能作用,體現了司法部對法律服務進萬家、服務社會保穩定的重視。

從各地報道來看,圍繞人民調解、法律扶貧、健全環保立法的舉措爭相湧現,如陝西、山西等地律師協會以法律服務助力脫貧攻堅為突破口,推動律師助力精準脫貧;湖北省司法廳、省政府法制辦聯合舉辦的司法行政和政府法制系統服務長江經濟帶座談會上,將長江經濟帶綜合管理、長江大保護等項目列入省級層面的立法計劃並加快立法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在實踐過程中,各項工作也面臨一些推進難題,如調解工作的方式和手法略顯滯後,重“情”輕“法”,重“調”輕“防”的現象仍然存在,律師等專業人群參與度仍需提升,多元糾紛化解的聯動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等。下一階段,只有不斷完善、創新工作機制和方式方法,才能應對瞬息萬變的社會需求,發揮好法律服務的重大作用。


來源:法制網輿情中心(ID:fzwyq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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