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潍坊人社局公示2018年市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平台评估认定情况,诸城诸城市首新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拟评为“2018年市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平台”
关于2018年市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平台评估认定及绩效复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平台评估认定暨绩效复查工作的通知》(潍人社〔2018〕15号)要求,开展了2018年市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平台评估认定工作,同时对2017年11家市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平台进行绩效复查。
经过材料初审、集中答辩、现场评估等程序,拟认定昌乐营丘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等10家平台为2018年市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平台,高密市中科智谷大学生创业园等11家平台绩效复查合格。
现公示如下:
一、2018年市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平台(10家)
昌乐营丘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安防用品大学生电商创业园 (高密)
临朐县大学生创业九山镇电商孵化基地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潍坊麓台大学生文旅创业谷(潍城)
诸城市首新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安丘沃和大汶河旅游开发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潍坊大学生全影联创孵化中心(奎文)
青州泰华城大学生创业园
坊子区玉泉洼大学生创业园
二、2017年市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平台绩效复查合格平台(11家)
高密市中科智谷大学生创业园
青州市花卉大学生创业园
诸城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潍坊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潍城)
诸城大学生创业园
潍坊市大学生创业港(潍城)
临朐县大学生创业旺佳孵化中心
潍坊市技师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昌乐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
安丘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
潍坊市大学生创业中科孵化基地(高新)
公示期为2018年8月21日至8月27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单位或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问题者须提供真实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便及时反馈。
联系电话:8583121
联系人:季暑光 张高伟
2018年8月21日
据悉,对评估认定为市级创业示范平台的,潍坊将给予每处8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直接购买或租赁已开发闲置房地产楼盘作为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的,奖补标准提高到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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