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搶才是好東西

即使貌若天仙 養在閨中,也無人知曉。一切平平,只要有兩個人搶,立刻成為好東西,這就是競爭的力量。

石莉 女 29全職太太

12年前,同宿舍的8個女生曾經擠在同一張床上瞎侃,相約非有錢人不嫁,而現在對於多數人來說,這已經成為夢想,和小時侯立志要當科學家沒什麼區別。在這些人中,我非常不起眼兒,用現在老公的話講,整張面孔乏善可陳,但似乎只有我完成了當年的心願。其實無法用好或不好來形容我的婚姻生活,只就嫁給了有錢人來講,似乎是完美的結局。一切非常偶然。18歲大一時,同宿舍的女生曾帶我和她的表哥一起泡吧,後來她的表哥就經常單獨約我,並帶我參加他的一些飯局,這就是我的初戀,他做地產生意,算是個有錢人,但是他的脾氣不大好,有時會在車裡當著他司機的面與我大吵,還經常會把我扔在半路上,揚長而去。而他的一個朋友也是生意夥伴看到我們的不合,便向我示好,他大我15歲,很成熟,我本著試試看的心情與那人交往起來,發現此人要比初戀體貼很多,於是心裡有了偏移,他曾試探著問過初戀對我的態度,初戀稱我們只是普通朋友,其實我明白,他是沒有計劃將來與我結婚。於是,成熟男人正式向我示愛,我們成了戀人。初戀見狀,又覺得不甘心,再來找我,後任得知也加大了付出,在他們的競爭中,我覺得自己就是女王。最後我還是決定與後任一起生活下來,剛畢業就與他結婚生子了。後來我才知道,因為覺得虧欠,他曾借給過我的初戀600萬元的資金,至今沒有收回。婚後很多事情都發生了改變,當初的體貼幾乎不存在了,他因為忙碌也經常不在家,某日他說了句話,可能是對我們倆結合的一種詮釋吧,他說:“女人美得象關之琳,只要沒人追,就是垃圾,而你這麼平常的,有人來搶就成了好東西了。男人呀,有時候就是為了爭一口氣被女人給套牢了。”

柳夢非 男 27保險公司職員

男女之間的事情真是無法解釋,豔豔和我相識2年,她是上級公司的行政人員,前年公司的年會上初次相見,便覺得她是我想娶的那個人。雖然我的工作還處於打基礎的階段,但因為我父母經商,家底較厚,身邊是不缺美女追求者的,比她漂亮的太多了,但不知為什麼,看著她非常親切,就象失散很久的家人一樣,那一刻我在想,這難道就是傳說中的愛情嗎?那我之前所經歷的那些又算什麼呢?

我和豔豔很快成了好朋友,她似乎並不排斥和我一起聊天、出遊。漸漸地我得知她有一個相處了4年的男朋友,兩個人關係很淡,甚至一週才會通一次電話,她一直想放棄,卻無法說出口。某天,我終於忍不住說了“我愛你。”並希望她能與男朋友分手,她猶豫了一段時間終於做了決定,並在我的監督下給男友打了分手電話,沒想到對方竟然不同意,而且忽然變了個人,隔三差五給她送花,天天打電話,鬧著要見面。豔豔開始為難了,最後與父母說出實情,希望他們同意我們之間的交往,而她的父母居然反對,原因是他們不認識我,我暈。我只有把希望寄託在豔豔身上,而她的父母和那個男人一再勸她回心轉意。可惡的豔豔居然自己也沒了主意,在我懷裡哭著說,就這麼拖著吧,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我很生氣,可是又心疼她,不想給她壓力。我娶她的決心似乎因為現實的阻力變得更加堅定起來,還把MSN的名字改為:“這輩子我就是要和你結婚的。”這是我今生遇到的最大的波折,也讓我有著堅持到底的信念,那男人一定是因為有人搶了才拿她當寶的,而我才是真的愛她。

有人搶才是好東西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