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起,5種情況下的宅基地,子女無法占有,農民要心中有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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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農村,人們常常因為地塊原因爭吵,都聲稱這塊土地屬於自己的,有的甚至為此發生肢體衝突,而有的農民則因為外出打工或者想抵押貸款,無奈沒有相關的證明,只好把土地拋荒,而為了農村的長遠發展和農民的切身利益,前些年也開展實施了農村土地確權。

18年起,5種情況下的宅基地,子女無法佔有,農民要心中有數

不少農民或許對土地確權還不是很瞭解,那麼土地確權是什麼呢?其實簡而言之就是農民的土地,不管是承包地還是自家的宅基地,只要確權完成後,依法確權登記的土地就會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並且國家會給你頒發相關的證書,農民可以拿著頒發的證書作為憑證,對土地進行流轉、抵押等。

自農村確權開展以來,不得不承認,土地確權給農民帶來的好處無法否認,據悉2018年確權也即將收官,而隨著確權即將完成後,國家對農村土地的管理將會變得更嚴格,之前有些農民再正常不過的事情,確權之後將發生變化。18年起,5種情況下的宅基地子女可能無法繼承!農民要心中有數。

18年起,5種情況下的宅基地,子女無法佔有,農民要心中有數

1,違法獲取的宅基地無法繼承。在農村,有些農民為了獲取宅基地,沒有經過村集體同意,就私自佔用並在上面建造房屋,而這些擅自改變土地性質的宅基地自然就是違法宅基地。在原則上子女是無法繼承的。

2,子女戶口遷走並轉為城鎮戶口的。眾所周知,宅基地的使用權指的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依法享有的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上建造個人住宅的權利。也就是說宅基地使用權的受讓人只限於本集體經濟組織,如果你不是本村人,自然無法再繼續享受宅基地權益了,但是宅基地上房屋可以合法繼承。

3,面積超標的部分,根據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各地規定的標準。那麼也就意味著,宅基地超出規定面積的部分,無法被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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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人修繕打理且超過2年的宅基地,根據規定,農村空閒或房屋坍塌、拆除兩年以上未恢復使用的宅基地,不確定土地使用權。即使已經確定使用權的,也會由村集體上報註銷其土地登記土地由集體收回。

5,子女已分戶的且有自己宅基地的;這類房屋無法再繼承父輩宅基地。因為分戶後著意味著變成了“兩家人”如果子女就擁有了兩塊宅基地,顯然是違反宅基地“一戶一宅”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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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5種情況下的子女不能繼承的宅基地,農民朋友一定要心中有數?那麼各位農民朋友,你們怎麼看呢?歡迎交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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