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人民日報官微評遛狗母女與孕婦衝突:法律面前沒有網紅)
@人民日報 官方微博9月11日消息,遛狗不牽繩引爭執,還涉嫌故意傷害孕婦身體。法律面前無網紅,只有公民。“網紅”不是護身符,更非特權通行證,“粉絲”越多越須節制。
道德的歸道德,法律的歸法律,秉公處理不偏袒,不擴大化。捍衛法律公義,讓守法者有底氣、違法者存畏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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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1 15:49:57 甘孜州人民檢察院
(原標題:人民日報官微評遛狗母女與孕婦衝突:法律面前沒有網紅)
@人民日報 官方微博9月11日消息,遛狗不牽繩引爭執,還涉嫌故意傷害孕婦身體。法律面前無網紅,只有公民。“網紅”不是護身符,更非特權通行證,“粉絲”越多越須節制。
道德的歸道德,法律的歸法律,秉公處理不偏袒,不擴大化。捍衛法律公義,讓守法者有底氣、違法者存畏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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