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古时期,母系社会

远古时期,母系社会

原始社会,人们以血缘关系结成了亲族集团--氏族。最先是母系氏族,这一时期,女性在氏族公社中居于主导地位,一个母系氏族公社有一个共同的女祖先。由于全体成员只能确认各自的生母,所以成年的妇女一代一代地成为确定本氏族班辈世系的主体。成年的男子则分散到其他氏族寻求配偶,实行群婚。每个氏族公社内部,存在着按性别和年龄的不稳定分工。壮年男子担任打猎、捕鱼和保护集体安全等需要较大体力的事务,而采集食物、看守住地、烧烤食物、缝制衣物、养老育幼等繁重任务,落在妇女的肩上。她们是氏族公社原始共产制经济的主持者,又对确定氏族的血亲关系起着主导作用。母系氏族公社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在全盛时期普遍形成了人口较多、规模较大的长期定居的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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