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不繳納租金又不讓房 「江淮風暴」讓老賴不再猖狂

大觀區法院快速執結一起涉軍房屋租賃糾紛案件

2018年6月22日,大觀區法院快速執結了一起涉軍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

據悉,2016年1月1日,解放軍某修理廠與代某簽訂《軍隊房地產租賃合同》,雙方約定由代某承租位於安慶市大觀區某房屋,建築面積244平方米,租賃用途為飯店,租賃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租金為57600元。租賃期屆滿後,代某未返還租賃物,故解放軍某修理廠訴至法院。大觀區法院於2017年12月22日作出判決,代某於判決生效後十五日內騰出安慶市大觀區某房屋交付解放軍某修理廠並支付逾期騰房佔有使用費28800元。代某不服上訴至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8年4月16日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代某一直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2018年5月22日,解放軍某修理廠到大觀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5月23日,大觀區法院立即發出執行通知書及報告財產令,並張貼讓房公告,要求代某履行義務,並查詢代某名下銀行賬戶及房產。5月25日,代某向執行法官承諾將在20天內自動騰空並撤離該房屋。

由於代某到期沒有履行其承諾的義務,6月20日,大觀區法院出動2部警車,6名幹警,出具搜查令,對涉案房屋進行勘驗清場,歷經5個小時,終於將涉案房屋順利交到申請執行人解放軍某修理廠手中。

於當晚,執行法官將代某帶回法院,勸導其履行生效判決書確定的第二項義務,即支付逾期騰房佔有使用費28800元。由於代某態度消極,拒不履行義務,法院擬對其採取司法拘留15天。在法院緊鑼密鼓地攻勢下,代某的心理防線被打破,代某承諾兩天內支付逾期騰房佔有使用費28800元。6月22日,代某依約繳納了執行款項,案件得以順利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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