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個牢都花樣百出,朕的大清能不亡?

要問大清監獄長什麼樣子,清代安徽桐城派文學家方苞最有發言權。方苞曾為好友的一本文集作序。

沒想到幾年之後,那本文集被定性為“利用文學反大清”的典型。好友被凌遲處死,方苞則進了刑部大牢,蹲了兩年監獄。

出獄後,他把監獄裡的種種記錄下來,編寫成了膾炙人口的《獄中雜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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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方苞描述,獄中“矢溺皆閉其中,與飲食之氣相薄”,只要被牽連入獄,無論有罪無罪、輕罪重罪,都會遭到獄卒的百般折磨。犯人在不堪忍受時不得不給獄卒送錢送物,以獲優待。

讀了《獄中雜記》後,有的人兩腿發抖,慶幸自己安分守己,不用到監獄去“體驗生活”;有的則拍手稱快,因為裡頭還關著犯官呢!那些犯官平時吃好的、穿好的、玩好的,如今受盡折磨生不如死,想想都讓人解恨。

不過嘛…最後事實證明,我們這些平頭小老百姓還是太天真了。原來,清朝刑部牢房分兩種,一為民監,一為官監。

犯官也是官呀,即便進了監獄,也要住的高人一等。方苞是窮書生一個,因此只能住“陰溼兇穢,甚於豚牢”的民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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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方苞沒資格體驗的官監是什麼模樣呢?“其最上者,客廳、書室、寢室及廚皆備”,堪稱賓館級的待遇。

淮軍將領龔照璵在甲午之戰中打了敗仗,被關進刑部大牢,在官監裡照樣藥房的風要雨得雨,家中侍妾八人輪流至獄中服侍。

而且龔將軍在獄中也囂張得很,心情不好了,想什麼時候打侍妾就拉起來打一頓。獄卒每次聽見婦人的哭嚎聲,也不制止,只是酸溜溜的說句:龔大人生氣了,打姨太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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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是監獄,民監和官監的差別為什麼這麼大呢?這還得從獄卒們的屁股說起。

至少在雍正前期,官監、民監的差別是不大的。不管是官員還是老百姓,但凡進了監獄的,都是孫子。在獄卒眼裡,來者都是等著挨宰的小綿羊。

一次,工部侍郎李恭直觸怒龍顏,被丟進監獄。獄卒當他是並茂,對他天天勒索、日日侮辱,折騰得不亦樂乎。哪知獄卒的威風還沒耍盡,李恭直就被無罪釋放,調任刑部郎中,分管監獄。

現世報,來得快。李恭直上任後,每天必去監獄檢查,每日必打十餘人。小事輕打,打得哭爹喊娘,屁股開花;大事重責,往死裡打,直接打嚥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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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獄卒們也不光捱打完事了,起碼還是悟出了一點道理。以後不能再幹狗眼看人低的蠢事,要幹就看狗眼看“官高”的聰明事。

從此以後,無論多大的官,不管犯什麼事,只要是官員進了監獄,獄卒們一律把對方當大爺看待,小心伺候。

官員若有打賞,獄卒則屈膝謝賞,口稱“大人高升”。這一來二去的,二者關係就和諧多了。獄卒悶聲發財,犯官悶聲享福,悄咪咪地各取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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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為使犯官有“賓至如歸”之感,獄卒將部分監房裝修改造,這才有了官監民監之分。

官監和民監的天壤之別,不說方苞這樣遭過罪的,朝廷刑部等部門官員自然也心知肚明。畢竟改了也沒好處,放著也沒壞處,這萬一哪一天自己就得進去溜達一圈呢?

時人常感嘆,大清若不積累那麼多問題,也不會積重難返、自取滅亡。為什麼明擺著的問題解決不了,從清朝官監和民監的區別之中,似乎就可以看出一絲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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