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身試法 二次酒駕吊銷駕駛證 罰2000元拘10日

2018年8月18日19時,孝感市交警直屬一大隊三中隊在槐蔭大道與香澳路步行街交匯處開展酒駕集中整治行動。20時58分,中隊長戴勝斌排查由東向西的車輛時,一輛號牌為鄂K8F***的黑色豐田牌小型轎車的駕駛人在接受排查吹氣時,呼出氣體導致酒精測試棒紅燈閃爍,提示駕駛人有飲酒後駕車的嫌疑,隨後中隊長戴勝斌將其帶至警車內對其身份、車輛駕駛證等信息進行查詢,經查駕駛人方某,孝昌縣花園鎮人,駕駛證號420921199101******,違法經歷顯示,方某於2017年11月10日20時15分,在孝昌縣北京路與花園大道路口,因實施飲酒後駕車的違法行為被孝昌縣交警大隊交管中隊查獲,給予了罰款2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隨後在2018年8月18日21時09分,執勤民警用酒精測試儀對方某進行呼出氣體酒精檢測結果為30mg/100ml。其行為構成了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條第2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第1款、《湖北省實施辦法》第72條第1款,駕駛人方某被處以吊銷駕駛證、罰款2000元,並處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男子以身試法 二次酒駕吊銷駕駛證 罰2000元拘10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